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和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法学院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1名,研究方向为计算法学。招生目录专业见下表,依据报名情况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
教师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30100法学
05计算法学
郭 亮
1
①501英语
②700材料审核
③706法学前沿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1.西方法理学
2.诉讼法学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17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表》。
2.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8.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审核流程及考核内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514-517日。
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二)报名材料审核: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报考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最晚于5月17日下午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期间将组织相关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材料审核:2021518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重点考查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包括为达到申请条件所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潜力。学院依据审核成绩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原则上考核人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申请-考核”招生计划的200%。审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初试和复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做七日内的核酸检测,入校时携带核酸检测证明。
3. 考核方式
专业英语(笔试):2021519日上午8:30-10:30  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
法学前沿理论(笔试):2021519日下午2:30-4:30  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
初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复试:面试,满分100分。
2021520日上午8:30开始,地点:法学院204会议室。复试费200元。
考核内容:(1)所报考专业综合知识,主要为法学和统计学相关知识(40分);(2)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40分);(3)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审核成绩(2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英语(50%)+法学前沿理论(5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40%)+研究计划(40%)+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021520日之前,到威海市盛丁莲华医院体检。体检应当空腹,自带1寸照片,体检费60元。盛丁莲华电话:0631-5657111。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未尽事宜请致电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631-5688923咨询。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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