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于举办2021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
暑期学校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五个学科方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方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立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等。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分别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研究方阵”。与多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8年党中央决定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此进程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得以进一步深化,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2019年8月26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2020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9月21日,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同时,国务院发布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建设自贸区/自贸港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培养自贸区/自贸港发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在上海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高等法律和财经院校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企业、事业单位和财税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招收学员。现将本期暑期学校课程安排及招生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主题
本期暑期学校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推动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特别是自贸区高级人才的培养,相关课程均围绕此主题设置。
二、 主讲教师
本期暑期学校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以及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司法局等单位的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在线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
三、 教学与实践活动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2021年7月27日
2、开班典礼:2021年7月28日
3、授课: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
4、结业典礼:2021年8月2日
本次暑期学校活动将全部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四、 招生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暑期学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从事财经法教学科研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同时欢迎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政府财税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参加。
本期暑期学校拟招收学员约4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
2、学习过财经法相关专业课程、成绩优良;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
我院将根据报名者个人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单独的报名表(见附件,请插入一寸数码照片)。  
2、将报名表同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email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学校- 年级- 2021“财经法律前沿问题”暑期学校。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或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
2、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
五、 考核与结业
本期暑期学校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出勤(占30%)、课堂讨论(占10%)和结业考核(占60%),完成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将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统一颁发电子结业证书。
本期暑期学校属公益办学,不收取学费,并免费提供课程材料。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录取通知将在2021年6月下旬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
(http://law.shufe.edu.cn)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通知本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21—65903408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15日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报名表.doc
https://law.sufe.edu.cn/2d/2a/c7989a14263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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