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一、本次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不含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已于2020年12月29日公示),待上级部门审核批复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计划
二、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报到、住宿等相关事宜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造成影响录取或报到的结果,责任自负。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请于5月18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邮寄地址。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点击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1年6月22日前用顺丰快递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招办,联系电话:010-83951759。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未能按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我校将于近期通过快递寄出调档函,非定向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按时寄送档案:
1、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本校硕士研究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档案通过顺丰快递或机要寄至: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3951759.
2、本校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由研招办与档案馆直接对接档案问题,无须考生本人操作。
3、往届硕士研究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档案通过顺丰快递或机要寄至: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3951759.
五、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六、我校拟录取的全部研究生将于9月报到后统一进行新生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后续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八、公示期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4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83951759,[email protected]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10-83952130,[email protecte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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