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我单位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信息、公示期限、受理意见单位公示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姓名
拟录取学科专业
综合考核成绩
录取类别
计划类别
招考方式
董亚辉
治理学
83.56
非定向就业
普通计划
申请考核
张媛
治理学
76.59
定向就业
对口支援
申请考核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公示期限:2021年5月14日-- 5月27日。
2.受理意见单位:法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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