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1年6月11日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决定授予束海波等293人博士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

下列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如果有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数据证据、结论不能成立等现象,请发现者与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67861490、67867039,邮箱:[email protected]。    
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生活不易,帮忙点点
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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