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吴**等29位境外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闽师研〔2020〕13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规定,我校吴**GO AVECILLE CO等29位境外研究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给予吴**(英文名:GO AVECILLE CO)等29位境外研究生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5月27日-6月2日
联系电话:0086-591-83442728/83441397
附件:吴**GO AVECILLE CO等29位境外研究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境外研究生拟退学处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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