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规则:综合考核成绩大于等于60分。

2021年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从2021年5月18日算起10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疑问者,在公示期内,请向研招办咨询反映,并将书面意见和材料提交给研招办。
研招办:电话:(021)3828458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楼516室  
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政审表,政审工作由学院学工部门负责。
请拟录取考生将填写并盖好学院公章的政审表于5月25日之前交至上海海事大学科研楼516室。
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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