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考试的学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二、招生计划
注:录取阶段学校的增量计划配置按照《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1.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
2.提交方式:
提交清单中的材料均需将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姓名+报考专业方向。
3.提交材料清单:
①证件原件(身份证,已获硕士学位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硕士生: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学生证)
②主要科研成果原件(报考定向就业及35岁以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
③外语免考考生的免考依据原件(CET6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单等)
④健康应试承诺书(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后签字确认)
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初审结果为外语免考的考生如不能提供免考依据原件,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笔试。
四、学院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形式为面试。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根据面试情况打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试;
2.考生汇报已有研究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3.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在考试前提交的材料和研究汇报情况,结合报考专业方向进行有针对性地提问,并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进行追问。
五、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时间:拟定为4月10-11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在钉钉群另行通知。
地点:南师大仙林校区法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钉钉群消息。
专业基础及外国语考核、防疫和入校要求请关注我校研招网2022年博士招生考试通知(已发布)及考生考试须知(于考前一周发布)。
六、录取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和我院博士招生细则上相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 025-83598330
联系地址: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行敏楼319
八、其它
1.本方案的解释权为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上级文件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法学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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