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校发展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的考生,报考条件参见《简章》中要求。
(二)报考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考生,除满足《简章》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考生须于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截止报名日,下同)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北大核心,下同),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教研项目,或获厅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
2. 有两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于2022年1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以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论文不超过3篇;科研论文须附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科技查新处出具的检索收录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
2.近三年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为第一排名)。
3.提交最能体现自己科研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4.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1)。
5.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博士申请人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2),同时以“院校+报考专业+姓名+普通招考博士申请人简况表”为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电邮[email protected]。
注:请将报考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供审核,否则不予接收。
(二)报考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的考生,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于2022年1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以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3)。
2.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申请人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4),同时以“院校+报考方向+姓名+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博士申请人简况表”为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电邮[email protected]。
3.科研和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科研和业绩成果目录(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论文不超过3篇;科研论文须附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科技查新处出具的检索收录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和业绩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所在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的证明。
注: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供审核,否则不予接收。
(三)报考高校思想工作骨干专项的考生,将以下材料放在《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并于2022年1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以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5)。
2.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申请考核博士申请人简况表(见本通知附件6),同时以“院校+姓名+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申请人简况表”为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电邮[email protected]。
3.科研和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科研和业绩成果目录(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科研论文不超过3篇;科研论文须附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科技查新处出具的检索收录证明原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重大荣誉(含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学生团体所获重大荣誉的相关证明,不超过3项)等。科研业绩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所在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的证明。
注: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供审核,否则不予接收。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一)审核原则
1.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考核考生的科研经历及成果、教学项目及成果、工作业绩等,并按照打分细则进行打分。
2.材料审核成绩: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为科研成绩;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为科研成绩(50%)与教学项目及获奖成绩(50%)之和;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为科研成绩(50%)与业绩成绩(50%)之和。
3.材料审核成绩占综合成绩25%。
(二)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报考,报名人数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合格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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