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21〕116号)文件要求,经初试、专家推荐、资格审查、学院复试,
现拟录取田原等126位考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现将拟录取名单按复试后的综合成绩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公示期:2021年5月28日-6月10日。
联系电话:029-82334775
另:拟增补曹锦承等10人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我校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
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硕博连读、直博生及本校应届生无需调档)于6月1日起登陆长安大学办事大厅(http://yzb.chd.edu.cn/_redirect?siteId=79&columnId=2771&articleId=46146)  下载调档函。
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码
密码:CHD+身份证后6位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下载调档函,档案要求6月15日(往届生)或7月30日(应届生)前邮寄到研招办,档案不能及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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