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同济法学
同济大学法科教育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1914年从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校转学而来的法政科学生,1945年正式成立法学院。
为追怀同济法学先哲,绍述同济法学先志,在同济大学校庆114周年之际,2021年5月22日上午,法学院召开了“同济大学与中国近代法律教育”圆桌论坛。论坛特别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郝铁川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晓伟教授等近代法律教育史研究的专家学者。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吴广明、文科办公室主任刘淑妍、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党委书记吴为民以及法学院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论坛由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主持。
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吴广明在致辞中指出,同济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独树一帜,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本次论坛的举行既是对同济法学先哲的纪念,更是为法学院“四分之三世纪再出发”、全面推进“新法科”建设汲取历史智慧、构筑历史底色的重要举措。希望法学院在传承中创新,在继往中开来,推动同济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
圆桌论坛开始前,还发布了由法学院陈颐教授牵头、其他教师共同参与完成的《同济法学先哲文存》和《同济大学法学院创办档案辑存(1945-1949)》两套丛书。其中《同济法学先哲文存》系列文丛选取了1945年至1949年在同济法学院任教的20位知名教授的论著,按照一人一册进行整理出版。《同济大学法学院创办档案辑存》整理收录了法学院1945年正式成立至1949年院系调整暂时中止办学期间的各类历史档案图集500余张。参加论坛的校领导和特邀嘉宾共同为两套丛书进行了发布和见证。
在圆桌论坛中,在蒋惠岭院长的主持下,王健、郝铁川、李秀清、蒋晓伟四位专家一一分享了自己对同济大学与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看法。
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首先发言,她以“追寻近代同济法科足迹的意义”为题谈了三点感受,一是同济法科发端较早,是上海起步最早的法律人才培养机构之一。二是起点较高,特色和成就鲜明,包括名师荟萃、外籍专家加盟、强调学生的德文基础、重视大陆法同时也开设英美法课程等。三是丛书的编撰不仅激活了同济法科封存已久的历史,更为重新认识近代上海法学教育乃至中国法学教育提供了一个契机。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表示,同济法学院创办档案的整理具有很高的价值,展示了许多珍贵的社会史料,呈现了民国时期法学教学管理制度和法学教学人物状况,对上海乃至全国的法学研究都是大好事。他表示,《辑存》完整地呈现了同济历史上法科的面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制度、民国法学人物和职业状况等。尤其是1914年从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校转学到同济的法政科学生的毕业照,它把近代德国在华办学的两所大学勾连了起来,非常珍贵。同时,王健教授还与同学们分享了档案中记载的一些反映“同济有血性”“师生不好惹”的史料。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郝铁川教授关注的重点是近代中国法学留学生归国后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情况,并以杨兆龙的经历为启迪和经验教训,分享了他对法学教育的思考。他表示,法律人要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法学教育要培养通才而非太狭隘的专才,要明白“没用的恰巧是最有用的”之间的深刻内涵,目光要放远而不要短视。
最后发言的是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晓伟教授,他以在上海法治报上连载的上海法学教育史为背景,讲述了同济法学院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中的特殊性以及在综合性大学中的重要性。
蒋惠岭院长与四位嘉宾一起做了交流。他表示,这次圆桌论坛的四位嘉宾从史学的角度给我们梳理了一下同济大学与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情况,重温了同济法科的悠久历史。同济法科深厚的历史底蕴为学院的发展打下了坚持的地盘,使学院的发展能行稳致远!
编辑|杨余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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