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
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区域性法治论坛,2022年第八届“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具体承办,届时同期举办“法治宁夏论坛”,论坛拟于2022年8月中下旬在宁夏召开。为进一步提升论坛影响力,更好促进法学法律工作者研讨交流,现将我区参与论坛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共同富裕与法治建设
(二)分论题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实践研究
2.民族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研究
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4.推进民族地区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研究
5.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方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
(二)紧扣主题。论文撰写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题目可自拟。
(三)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一稿多投,文责自负,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三、论文体例
(一)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八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征文”字样。
(二)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三)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四、论文评选
论文评选设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一)初评
1.自治区法学会负责对本区征集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知网查重率不超过30%。
2.自治区法学会对征集的论文组织初评,严把政治关和学术质量,推荐优秀论文10篇,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2个。
(二)终评
3.终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论文。
4.论坛组委会届时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截稿日期。征文截至2022年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征文及统计表(请用excel电子表格)发至自治区法学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第八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征文+作者+论文题目。
联系人:黄晚霞   电话:0771-6110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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