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separation)和离婚(divorce)是让人沮丧的事。
在法制严谨的加拿大,许多移民并不熟悉家庭关系的改变所需经历的法律流程和处理办法。
不少人认为,他们的家庭关系一旦破裂,并在诸如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等主要问题上产生争端时,最终就要由双方支付昂贵的律师费上庭打官司解决。
但这并非是唯一的解决办法,而家庭调解(Family Mediation)就是一个既省时也省钱的法律过程。
都市报记者
在加拿大谈到打官司,相信有不少人会想到“慢”和“贵”这两个显著的特点。诉讼的程序复杂、周期长、律师费也颇为昂贵。
法院的案件常年大量积压,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间更是久上加久。加拿大的各立法机关也一直在寻找更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家庭调解的存在就解决了这一问题。家庭调解具有快速、高效和经济实惠等特点。这种自愿的法律过程,不但可以减轻法院的压力和配偶双方的时间,同时也把针尖对麦芒的纠纷化解成为和谐的好聚好散。
家庭调解也许更好
华人社区对于调解员似乎有一种误解。在国内,会有亲戚朋友去劝解家庭矛盾。很多有在中国生活背景的人来到加拿大后,听到“调解员”这个词的第一反应,就想到了中国社区街道带着红袖箍的居委会大妈们。她们常常解决邻里争端、反映社区问题、调解家庭关系。
在加拿大,婚姻关系破裂、选择分居和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地选择使用家庭调解,而非直接对簿公堂。大多伦多地区婚姻法、财产规划律师石汝楠(Renee Shi)向记者介绍,目前调解(Mediation)并不是强制的,但大部分的法庭都大力鼓励人们走这样一个过程。 
“家庭法规定,必须有一个让大家了解信息的步骤(Mandatory Information Program),需要人们知道在诉讼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解决纠纷,比如调解。因此在2011年8月31日之后,所有的案件在诉讼开始之前,法庭需要人们了解调解是什么样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争议解决人被称为家庭纠纷调解员,或家庭法调解员(family mediator)。成为调解员需要经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考核。帮助、引导参与双方开启良好的沟通,解决争议并提倡双方的合作,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是家庭纠纷调解员工作的目标。


乐泰仲裁中心旗下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业务负责人金朝武
乐泰仲裁中心旗下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业务的负责人金朝武在接受星岛《加拿大都市报》记者的采访时称,调解时,调解员的职责主要帮助当事双方分析彼此的情况。 
“比如,如果你提出你的解决方案,他提出他的解决方案,彼此互相交换方案。调解员是中立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而会帮助分析,如果你不作出让步,上法庭会得到更多还是更少?同时根据你们之间的感情,和小孩之间的感情,让双方能够达成一个共同接受的方案,而不是说你占了便宜还是他吃了亏。
毕竟双方是爱过的,甚至拥有共同的孩子。
一般通过这种方式,有很多人能够达成一致。最难达成一致的部分是家庭财产的分割。另外,孩子的抚养权两人都不让步时,调解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调解员擅理家务事
金朝武续称,
对于双方希望友好地完结婚姻关系并解决问题和冲突的人,尤其是希望对分居、离婚的过程和双方的既得利益有所控制、并渴望加速处理整个过程的人,都可以考虑省时又省钱的家庭调解程序,无须再通过上庭和打官司耗费时间和金钱。这对相当大一部分家庭有所帮助。
“婚姻是否破裂的根本问题,的确只能在法院解决。比如一个说离婚,一个就是不离。这种情况只能由法官作决定。但是98%的离婚或分居案,家庭调解员需要调解的是婚房分割、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和配偶赡养费等问题的协商。
双方主要的矛盾点大都在于:抚养费、探视的时间是多少?家庭财产的分割比例以及配偶的抚养费。如果这些问题双方可以经过调解解决,更容易履行,双方的关系也会更接近一些。”

金朝武本身也是加拿大仲裁院(ADR Institute of Canada)注册仲裁员。在过往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中,他见到过许多花了数万律师费,婚没离成还拖了数年的家庭纠纷案件。他认为这往往是因为诉讼有“掐架”的成分存在,是有对抗性质的。
 “双方会想,’我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了没有’?或’为什么我的利益没有得到最大的保障’?但实际上,家庭纠纷,并不是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因为毕竟成立了家庭、有共同的孩子,双方曾经有过感情。相当多的案子,通过调解,反倒能调解出较好的结果。”

大多伦多地区婚姻法、财产规划律师石汝楠(Renee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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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汝楠对此表示,诉讼的确会有对抗成分在。

 “诉讼容易使矛盾升级,聘请律师走诉讼流程花费的时间也的确更长。家庭纠纷的调解,主要的优势在于可以个性化(Personalized)这件事。最后能够达成的解决方案适合两方以及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比如说,别的家庭可能不会接受的东西,确实更适合调解的这个家庭。”
华人常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家里往往分不出对错。记者让金朝武分享一下,是否会有人在调解过程中喋喋不休说家事,想论出里表的情况?金朝武称并不太可能。
 “因为我们会进行正确的引导,不会让你诉上一整天的苦。主要的纠纷在什么地方,我们会有目的性的知道。主要分这几个方面: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 ,抚养计划(parenting plan),配偶赡养费(spousal support),家庭财产分割( family property division)
会从这交几个方面引导你希望得到一个什么样的交易、对方希望得到一个什么样的交易,互相之间能不能作出一些让步,最后达成一致。如果你说不行,你再提出你根据你的想法,去看怎样更合适。
或者,你为了得到你一定不能放弃的,例如孩子的监护权,可以牺牲的有哪些?还有的人是就要钱,提出财产分割必须占多少,为此甚至可以少看孩子都行。最后会在双方之间调解达成一个平衡。”
记者提出是否有调解未果的情况,金朝武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有很多情况,双方到最后不愿意再接受调解。一方就是不愿意让步,或者秉着就是要折腾另一方的不良态度。或者比如,一方要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一方只愿意每月给600,双方不论如何都不让步。
如果双方不能够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我们会问你是否愿意通过我作一个仲裁,由仲裁员来判决。或者也可以选择回到法院去打官司,由法官来判决。”
家庭调解有步骤


当做家庭调解时,第一步要找寻合适的、自己能够信赖的家庭调解员。调解员会简单告知调解的程序,确认你和你的另一半都愿意参加调解的过程。
调解的第二步是审核和筛选(intake and screening)的工作。金朝武表示,这相当于中文所说的立案。 “调解员会先初步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要进行筛选是因为有些家庭的情况并不适合调解。
比如有一方有家庭暴力的历史,并且现在还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我会建议走诉讼或仲裁。另外一种是有精神疾病的,会影响到双方调解的过程,也不适合进行家庭调解。”
经过筛选后,参与调解双方会与调解员签订调解协议书。金朝武认为这其中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双方是完全自愿的,可以随时终止调解。第二,你和调解员所说的一切,完全是保密的。你与调解员所说的任何事,调解员都不能把它作为下一步仲裁或去法院的证据,除非法官裁定、命令必须提供,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法院不能要求调解员把双方说的话作为证据放到法庭上。因此,调解的过程中,你怎么想的都可以说,并且不会对任何一方不利。”
家庭调解的第三步是和解会议。调解员会在配偶双方之间开启谈话。金朝武表示,这一步骤通常有两种情况。 “对抗激烈的家庭,我们会分开两个房间谈。和这一方先谈半小时,再去另外房间和另外一方谈半小时。
的确有双方不愿意一起谈事情,一见面就打架那种。第二种情况是可以在同一个房间,平时愿意说话、互相接触的,而他们只是对一些条件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的第四步,双方达成一致的东西会形成书面的文件“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金朝武称:“一般来说,会签一个分居协议。此时它并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件(not a legally binding document)。”
调解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让备忘录变成正式的可执行的合同(enforceable contract)。金朝武表示,需要让双方律师根据调解员准备的备忘录,起草或修改分居或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将其转变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之后就可以去法院申请离婚了。
即使调解员接受过法律培训,也无法向配偶双方提供法律建议(legal advice),因为调解员处于中立角色,向双方提供的法律建议会导致利益冲突。因此,配偶双方必须拥有自己的律师,通过调解程序缩短解决纷争的时间。
看到这里,你一定还有很多疑问:
调解完成后又后悔了怎么办?
家庭纠纷调解需要多少时间?
家庭纠纷调解员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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