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8日就中方对160亿美元(约合1093亿元)自美进口产品采取反制措施发表谈话
美方决定自8月23日起对160亿美元(约合1093亿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25%的关税,又一次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是十分无理的做法。
中方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和多边贸易体制,不得不做出必要反制,决定对160亿美元(约合1093亿元)自美进口产品加征25%的关税,并与美方同步实施。
附件:根据商务部2018年第55号公告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现公布经调整的对美国输华商品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 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中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作适当调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
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为准。
其他事项仍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整理编辑:商周君
◆ ◆ ◆  ◆ ◆ 
点击你感兴趣的关键词
立即获得关于TA的更多信息!
......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