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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从饶毅到抛弃社区的“百人会”
我们读者群有人发了这个截图,这位饶毅教授嘛,当初高调退了美国国籍、搞牵人计划被美国政府黑名单给永久禁止入境、回国寻发达却又要以白左自诩,用“追求自由”圈粉,实际骨子里却是优越感很足的“精英”思维。精英主义是什么?核心就是讲究比较、追求地位优势,DNA上跟平等自由的精神是不对付的。
AA操作到今时今日,哪里还是什么所谓的“平权”法案,本质上已经是特权法案 ,成了左派精英割自己社区的中底层的韭菜,然后内部以给其他肤色的(精英、政客阶层)相互请客的方式一起分饼 。 所以他们个个道德感十足。以华人群体为例,可以看从微信到推特,现在大声反对高院判决的,大多是集中在top 5%那个阶层圈子里的,比如百人会这种里面都是千万亿万富翁或社会名流性质的在美华人,在发声反对高院判决。精准验证上一段的结论。 他们现身说法了一旦自己阶级爬坡成功,进入了上流社会就脱离自己族裔的基层的现象。最典型之一,CA不是还有华人州议员要华人多去读社区大学的吗。 实质上 亚裔为主力军反掉入学肤色AA, 这是个格局挺大的事 ,帮助美国避免误入歧途,走上肤色大战、追求一切要以各肤色结果平等为准绳的极左乌托邦。所以不必跟着某些引导自恨情绪的“带头大哥们”的调子认为“只是对亚裔/华人有益”。这类人基于这个论点又进一步攻击反招生AA的华人是“自私”,其实他们是在黑化华人的贡献。 实际上如果不是这事把握了美国社会都认同的方向,单靠什么“亚裔/华人利益”怎么可能赢。 再说华人也没有什么一致的利益,就是对告UNC、哈佛案,现在表达对高院判决反对的华人也颇有一些。他们跟支持告哈佛、UNC的华人利益能一样?而且当下推翻肤色政治获得坚实的第一阶段决定性胜利了,以后就是用观点组队了,比“华人”的概念宽阔多了。 这里再贴一个截图,代表中文圈子里比较有典型性的一些恐怖营销的宣传。 这些人真是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搞惊吓体,哈佛一年大一新生总体录取1600,MIT更少1000多吧,这些学校加一起亚裔估计都不会有 一万人。就开始杞人忧天地焦虑亚裔太多? 华人做的教育维权这事跟犹太人20年代到40年代维权的本质类似,挺多支持AA的爱夸犹太人却攻击华人,不知道是什么心态。这年头没点双标、自恨之类的精神恍惚,还真跟不上极左的潮流。 实际上美国因为比较自由、平等,而且有本地荣誉感(local pride),很多家庭也不把学校排名当多大的事,更爱选择州立大学就近读书。选择学校时候冲着名气buy the name brand去的家庭不是没有,但是并不是那么发烧地普遍内卷 ,往往是读过这些学校的和一些读书来美国的技术移民家庭更在乎名校。所以说什么“亚裔上藤校的要是太多了会引发种族仇恨”,这是用中式文化思维张冠李戴来瞎猜美国的事。 其实就看看各种政治竞选,尤其是总统竞选,那些有藤校背景的候选人往往还要藏起来自己的名校背景,至少不可能拿来当多吸引选票的资历吹嘘,就可以知道大学牌子这事,在美国大众心目中根本就不是会产生羡慕嫉妒恨的一个指标。 一些爱炒作歧视的,完全是手里拿着锤子,看啥都是钉子。跟那种气候教什么事都要套用气候变化理论去解读,同宗。 下面分享一下吹起号角的凌飞的一篇很棒的历史科普。从事实角度暴露一下饶毅那些人不懂美国的华人历史还信口开河、总是急迫要表现自己的认知“木秀于林”的深入骨髓的自以为是。
通过对教育的维权与平权,从而实现美国社会更全面更平等 地接受教育的权益,也直接影响与帮助了美国的下一代整体上的教育权益。 华裔美国人在美国的争取民权的抗争中,是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我惊讶地发现,美国现在的学校教育,对【华裔美国人在美国的争取民权中的作用】,压根就不讲、不教育! 这导致许多华二代对自己的先辈的历史完全无知,更是把华人的教育平权当成了“都是非裔的功劳”。 1884年,华人赵洽一家状告旧金山市学监和加州学监(Tape v. Hurley)案,开启了美国华人为美国公共教育维权平权的先例。 1860年,在加州旧金山教育学监莫尔德(Andrew Jackson Moulder)(南方人,民主党 ) 的强力推动下,加州议会通过了禁止有色人种孩子入学公立(白人)学校的法律。该法律第八条规定:“黑人,蒙古人种和印第安人不许进入公校。” 在当时,加州的地区教育经费是根据当地白人学龄儿童人数拨款。也就是说,尽管有色人种和白人一样是纳税人,一样地纳税,但在加州的公共教育系统——公校根本就没把有色人种的孩子包括在内。 (1859年9月旧金山教育局曾经建立了一所华人学校,但4个月后以缺少经费为由,将其关闭,此后教育局对华人要求有学校一事始终不予置理。) 通俗地说,就是从一开始,非裔、印第安人与华人一起是被排除在美国公校教育之外。 其实华人当时在美国是已经开始创办有中文学校的,在美国最早的学校之一是于1850年代由教会在旧金山开办的。 但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将华裔美国人排除在美国公校之外,显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 1882年,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该法案禁止华人移民10年,并阻止所有华人成为归化公民。 在这种似乎力量对比极其悬殊的情况下,在这种看似不可被挑战的情况下, 华人赵洽一家对此发起了这件历史性的诉讼,迫使旧金山市和加州不得不对所有种族的学生打开了公立学校的大门。 ( 父亲赵洽(Joseph Tape)中国出生的移民,母亲玛丽(Mary)中国出生的移民,中间的女孩叫梅蜜(Mamie)就是引发此案的小女生,另外两个小孩是Frank和Emily,他们都是在美国出生的华裔美国人 。 ) 1884年9月的一天,母亲玛丽带着8岁的女儿梅蜜到“泉水谷小学”(Spring Valley School)注册入学。 但当时的小学校长赫丽(Jennie Hurley)在请示学监莫尔德之后,拒绝了8岁的梅蜜的入学。 随后,【华人赵洽一家】 对此发起诉讼,在得到教会与白人律师的帮助下,几个月以后,法官James Maguire判决原告胜诉。 在判决书里,法官引用宪法第14修正案,加州的法律和华裔美国人纳税的事实,判决Mamie应当被公立学校接收。 加州最高法院审理以后,维持了法官Maguire的判决。 至此,这个官司赢了,而华人的子女们因此才获得了在美国公校接受教育的权利。 在这个过程中,华人的教育权益得到了谁的帮助?
——华人自己、教会、正义的白人律师。
非裔?
对不起,他们此时自己都没搞定自己的教育权益。
——所以,华左们所忽悠的“ 华人在美国获得的教育权益改善,基本依赖黑人领导和推动下的力争 ”,完全不懂历史的胡说八道兼忽悠! 正是依赖于此案,使得当时的加州政府不得不把其它种族的学生纳入到公立学校系统中,不得不为其它种族的居民的下一代提供学校(尽管一开始是分开的学校), 我们华人的先辈们,1.使用法律手段,2.使用媒体发声,3.永不怕事。 正是在这样的华人先辈的努力下,才一点一点地构建出今天的美国的教育平权现况。 1884年的Tape诉Hurley案在时间上和实质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特别是在当时非裔美国儿童被视为公民,而华裔美国儿童尚且被视为外国人的不利情况下。 而对华裔美国儿童的公民权的维权,仍然是由华人自身来完成的, 1898年的 黄金德诉联邦(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69 U.S. 649 (1898),根本性地确立了“出生公民权”,而这个维权对移民非裔的下一代的公民权也是至关重要, ——没有华人黄金德的努力,奥巴马将连投票都没有资格参与,更不用说参与竞选,甚至当上总统。 在1884年的华人维权后70年,
——19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347 U.S. 483 ,1954)获胜,种族隔离情况终于得到扭转。 在这个70年间,华人对教育维权依然是前赴后继,为更全面更平等的教育平权一再展开努力。 1 927年的华人Jue Gong Lum一家起诉密西西比州玫瑰带镇(Gong Lum, et al v. Rice et al (275 US 78)一案,就是一个典型。在这个案例中,为了让华人的下一代得到进入公校的平等权益,而不是仅有进行特别开设的华人学校的权益(即所谓的“隔绝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种族隔离制度),华人的先辈们对此进行维权抗争。 但在当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构成下,不幸败诉了 (所以最高法院大法官是否是保守派非常重要) 在此案败诉后,1936年,当地华人集资盖起了第一座华人学校 (Chinese Mission School)的校舍, 当地教会——浸信会出资建了宿舍。 1927年的起诉,不幸失败了,但它是属于那个反抗种族隔离的时代中的一部分,甚至是最早的那一部分。 我们的华人先辈们,在当时极其恶劣的环境下,依然通过法律手段,通过不断地对外发出声音,一步一步地争取平等权利,包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美国华人的教育维权,从来就是美国历史主流中光明与黑暗、偏见与公义之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华人不是价值观平等保护的仅仅的得益者,而是对不平等的直接抗争者,对废除种族隔离的巨大贡献者,华裔美国人在美国的争取民权的抗争中,是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的! 在轰轰烈烈的民权抗争运动中,各个种族的民众,都因为不同种族的先辈们的抗争,而使得后世得以享有更全面更平等的教育权益。 但很快,在1968年之后,非裔社区的维权就越来越变味了 。1978年全国有色人种发展协会(NAACP)对旧金山联合学区提出了集体诉讼,认为学校族群比例差别造成了种族教育歧视。 1983年,加州地方法院同意此案诉讼内容,要求任何一个族群不得在学校独占多数人群,规定每个学校至少要有四个族群的学生,常规学校单一族群学生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45%,特殊学校单一族群学生人数的比例不能超过40% ——从而实现了“种族配额”这种新形式的种族歧视。 1994年,针对族裔配额录取政策,亚裔美国法律协会代表三名华裔儿童,向旧金山联合学区提起了诉讼, 1995年1月19日,更是将旧金山全国有色人种发展协会(SFNAACP)和旧金山联合学区加在一起列为被告。 没有错,就是这个民权运动中非常有名的,并且现在还存在的非裔组织——全国有色人种发展协会(NAACP)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U. S. 这个打着“有色人种”,但其实后来只关注于非裔的组织,再次暴露出非裔在民权运动之后,已经从为全美国的各种族的平等努力,变味成脱离大众,甚至局部出现逆向种族歧视与隔离...... 事实上,在整个197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对于非裔来说,种族隔离的界定都仅仅被视为非裔美国人和白人之间的问题,华人的问题从来没有在非裔运动的主要考虑范围之内。 而在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之后,美国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总统的行政命令而进行的所谓“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简称AA),
其出发点很美好,为了把少数族裔从历史带来的不利地位中提升出来,实现社会的平等。
并因此认定,对于过去受到历史不利影响的族裔,只给他们公平的竞争机会是不够的,认为只有提供“积极的帮助”,他们才可能克服不利因素,实现实际上的“平等”。 但是事实上,这种人为的“积极帮助”,却是由一个历史过去的不公平,创造出更多现在的不公平, ——即,用另外一种歧视来试图“纠正”从前的一种过去的歧视。
更何况,这种不公平/歧视是施加在除非裔/拉丁裔之外的不公平/歧视,而且还主要是他们的精英、政客阶层受益。
由于旧金山华人移民的历史原因,当地的华裔美国人已成为最大的少数族群。 而当地洛厄尔高中(Lowell High School)是非常优秀的学校,而作为家庭非常重视教育的华裔青少年自然学业优异,大量考进这所高中,而在旧金山学区学生配额分配标准中,显然这违反了规定——于是一个华裔的孩子即便学业优异,但就是不能进入期望的学校了 在1995年,美国华人起诉旧金山全国有色人种发展协会(SFNAACP)和旧金山联合学区后。 地方法院和第九巡回法庭均表明,如果进入审理被告必败无疑。 1999年,William Orrick法官决定取消1983年的同意法令,停止使用种族配额录取学生,并在2002年之前终止该法令的所有规定。 至此,加州的华人学生终于再次战胜了种族歧视,获得了他们应有的教育权益...... https://twitter.com/MoshangUsa 1. 已经有电报的请扫码加入(用手机相机功能对着二维码几秒即可) 2. 或者下载Telegram app,修改privacy设置;拷贝地址到微信之外用浏览器打开(微信打开无效);点击“join/进入”): https://t.me/+V5Eq3FRCHsWWj7pR 陌上美国 快捷独立的时评,和美国生活资讯。欢迎扫码或者点击开头蓝字关注。如何联系我们? 工作号微信ID: moshan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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