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睡觉前,看到了一个微博,心情复杂到很久没能入睡。那就是一位河南网友的微博,她的母亲,是郑州下属的新郑市三中的历史老师,在10月28日一堂网课上,她的母亲遭遇到了网络暴力攻击,下课后被发现因心梗而去世。
在今天中午,很多新闻媒体报道了事件的更多内容,以及后续的进展,新郑市教育局证明此事属实,并且警方也已经介入进行调查。

扰乱网络课堂并导致老师心梗去世的凶手是否能被抓获,能受到怎样的惩处,我们拭目以待。
但此次事件本身,已经揭露出了一个我们早应该关注的问题。
这位老师在网课的过程中所遭受到的网络暴力,和以往大家熟悉的网暴有比较大的区别,它有一个专业的名字:“网课爆破
”。

所谓爆破是指这些网暴人员,也叫爆破手,潜入正常教学的网课聊天室,然后通过刷屏、播放音视频、辱骂老师学生等方式干扰教学。
可能很多人会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跑去别人的网课聊天室捣乱,闲的难受么?

这些“爆破手”的目的不同:有些是出于黑暗心理痛恨学校或者为了录像发到短视频平台赚流量,随机闯入一些密码简单或无密码的网课聊天室而更多的是收费,潜入网课课堂上帮某个(或多个)学生去攻击和他有矛盾的老师和同学。
在2020年,欧美因为疫情大规模停课改为线上的时候,类似的事件就开始出现,之后国内也有了。最早还是一些个人行为,但经过几年的发酵,目前已经成为了和刷单、刷粉类似的有系统组织的行为 —— 有人接单收钱,有人分派工作,有人具体实施。爆破手们会在短视频或其他社交平台上招揽客户。
其实这段时间,不少媒体都曝光过“网课爆破”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但看上去并没有得到什么重视,而忽视的结果最终引发这次的悲剧。
比如这三年很多线上教学已经变成了很多省市的“新常态”,但使用的网课平台和三年前相比并没有什么太多改进,大多腾讯、钉钉这些为了小规模线上内部会议设计的产品。即便“网课爆破”这种恶意扰乱干扰教学的行为已经出现很久。网络会议平台依然没有能有效处理这个风险。
好吧,这些网络会议平台,原本就不是为上课设计的。但三年了,我们在防疫的方方面面花了多少钱,恨不得每个村都能开发出一个xx码来,各种核酸、门禁措施天天推陈出新。如此的投入和强大的研发能力,为什么对于中国人最在乎的教育,反而节约,缺少管理和研发投入?
突然想起来今天看到的另外一个无语的新闻 —— 帝都郊区怀柔的庙城镇,一个只有着2-3万人的小镇,花了500万,装了40多个查核酸码的“数字哨兵”设备,然后发新闻稿给自己表功。这几个月怀柔这个远郊区的很多镇都发了新闻稿,为自己安装“电子哨兵”表功。一个镇500万...只好恭喜和怀柔政府谈下来这么个大单的“哨兵公司”吧......但如果各地方还这么有钱,不如把钱凑一凑,投入改进一下网课的平台,保证没那么多人骂。
也不仅仅是软硬件,人的问题同样需要关注。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位老师对于钉钉、腾讯等会议平台的使用可能并不熟练,至少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突发的“爆破”的恶意捣乱行为。可见无论是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学校,都没有认真对老师进行过详细的平台使用培训和辅导。缺少系统的帮助,对于很多中年以上的老师来说,就很难熟练操作这些“新时代”的网络教学平台上各种复杂功能,更不要说处理突发恶意事件了。
导致悲剧的,不仅仅是缺乏技术上的培训,也包括缺乏对老师心理上的辅导
。根据老师女儿的描述,从上个月中,也就是郑州开始网课不久,就已经出现类似的情况了。而最终悲剧的结果,也说明学校并没有关注老师在网课期间可能遇到的教学和心理问题,包括给有心理问题的老师进行相关辅导。

我们之前提到过在疫情之后线上学习的状态下,需要特别关注学生的心理负面影响,前些年曾经出现过多次学生的悲剧新闻,也的确让很多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老师和家长都加强了对这方面问题的关注。
但很多时候,我们却往往忽略了,在线上教学过程中,老师也同样承担了巨大的压力
,甚至是更大的压力。虽然他们不需要去学校上班上课,但他们的工作压力却是有增无减。尤其是在维护课堂秩序,以及管理学生方面,需要承担的要远比之前更多,而且还需要面对更多的和学生、家长的冲突。

中国防疫的所有成绩,都不是来自什么英明神武,而是基层千万工作人员,从医护到教师,更辛苦的付出。是否认真解决基层工作人员所面对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才是区别我们是在认真防疫,还是在空喊口号。
最后,在今天新闻的评论中,有些留言说很难找到施暴者,或者说很难找到法律对施暴者惩处之类的感慨。
首先,这种“网课爆破”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由某位有聊天室密码的学生,联系专业的“爆破团队”共同完成的,并不是什么随机的网络攻击,那些爆破手也不是什么神秘黑客,不过是和刷单团队差不多的网络混混,往往会有比较明显的网络痕迹,只要警方协同网课平台方认真调查,我相信一定能有突破,豫省拿出当初万里赋红码的技术水平,抓几个网络罪犯应该不难。

至于说这种网暴事情太小,法律管不了云云。其实我们有万能的刑法293条,“寻衅滋事罪”,没什么管不了的。《刑法》里黑纸白字写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这就是犯罪。“网络课堂”也是公共场所,致人死亡引发众怒也算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吧。
这条总被诟病滥用的法条,总不会该用的时候反而不用了吧?引用这条,这些网络罪犯可以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如果抓获的是那些多次组织实施过类似行为的专业“爆破团伙”,依法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没什么问题。
所以,根除“网课爆破”的毒瘤,还老师和孩子们一个干净安心的学习环境,我希望不会变成很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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