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学院复试、初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公示期5月18日―5月31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0579-8228302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2.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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