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来我院参加现场确认及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招收名额
我院今年招收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2个(含奖励计划1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3个(2个双少计划,1个单少计划),具体招收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非专项计划”招生指标
专项计划”招生指标
单少
双少
1
030104
刑法学
6
0
2
2
0301Z2
侦查学
6
1
0
备注:因部分专业“专项计划”实际招生指标下达为0,导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有所变动,最终综合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1419日(周一)下午230-430
(二)地点:
1.刑法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二楼会议室。
2.侦查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一楼会议室。
(三)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或证明书。
3、提交1份研究生《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院将对考生硕士学位信息进行核实。
4外语等级证明材料原件(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
5、《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见附件2),基本信息需考生提前填写完。
(四)重要提示:
1、考生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从北大门进入学校,进校之后需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未通过我院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办。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的,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4、确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
三、专业笔试
2021420日(周二)上午,地点文澴楼,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
笔试科目
分值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刑法学
中国刑法
100
420日(周二)
上午800-1100
文澴楼515
外国刑法
100
侦查学
法学基础
100
420日(周二)
上午800-1100
文澴楼517
侦查学
100
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同放弃。
3、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将依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10%+ 笔试成绩(满分200分)*90% 之加总分数从高到低和1:2的比例规则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及成绩将于420日晚(最迟421日上午9点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通知,我院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专业面试
面试考核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占20%,综合素质占30%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备注
刑法学
421日(周三)
下午130开始
文澴楼322
候场室:文澴楼324
侦查学
421日(周三)
下午130开始
文澴楼326
候场室:文澴楼328
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提前20分钟,到达候场地点进行抽签
2、未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
五、复试拟录取
(一)根据考核成绩,全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应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考核成绩(满分300分)×90%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六、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提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健康码”,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凭健康码、身份证进校参加考试。
(二)考试过程中要科学使用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需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监考老师在核验考生身份时,请考生摘下口罩给予配合。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向我院报备:考试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学院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四)考试期间防疫工作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防疫安全工作方案》执行。
七、信息公开
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7-88386452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吕老师
督察巡视组电话:027-88386932
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老师
刑司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名单(最终版)4.15.xls
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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