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关于开展首届公安民
警教育训练论坛征
稿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公安部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推动全警实战化大练兵活动、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更好发挥新时代公安在职教育培训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将于2021年10月在北京举办“首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论坛”。从即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面向全国公安教育训练理论和实务界征集“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论坛”稿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征稿题目范围
本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论坛征文题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安在职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与实践
(二)公安在职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理论与实践
(三)公安在职教育培训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理论与实践
(四)公安在职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论与实践
(五)公安在职教育培训服务公安部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的实践与思考
(六)公安在职教育培训服务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七)公安在职教育培训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与主要成就
(八)公安在职教育培训“十三五”发展成就与“十四五”规划编制
(九)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对公安在职教育培训的机遇与挑战
 (十)互联网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在职教育培训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公安在职教育培训教师教官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与对策
(十二)公安在职教育培训课程、教材和基地、场所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十三)公安在职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十四)公安在职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与队伍专业化建设
(十五)公安在职教育培训与公安民警任职资格、职业发展的有效衔接
(十六)构建公安在职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学术共同体的实践与思考
征文要求
一)各省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部门,省市警察院校或警察训练中心等单位可根据研讨会主题和征文范围,在确保征文质量的前提下,自愿组织有关单位和有研究能力的人员认真撰写论文。
(二)论文格式要求规范,除经验总结、案例评析类文章外,其他理论性文章引用的观点请标明出处,论文体例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三)来稿统一用word文档编辑,通过电子邮件传送。
(四)文章发表时署名自定,来稿中每位作者的简介以外,还须提供其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五)来稿文责自负,已被全国性专业会议录用或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请勿再投。
(六)论文报送时间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论坛的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和出席论坛交流人员另行通知。
论文评审及征用
本次研讨会将组织专家学者对报送论文进行评审,优秀论文将入选《首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论坛论文集》(以下简称《论文集》),《论文集》将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入选论文作者将被邀请参加首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论坛开展交流。同时,我们优先推荐发表在《公安教育》杂志相关专栏上。届时未收到参会通知者可另行处理所投稿件。
请各收文单位认真组织好论文的征集工作,并按期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论文电子稿(无须报送纸质稿件)。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庄  磊
联系电话:83903468;1331132261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修部
邮政编码:100038
附件:《首届公安民警教育训练
坛文集》论文体例
一、论文各部分字数。论文全文原则上不超过7000字。需要提供论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个以上),作者简介(不低于50个字,含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学历,工作单位及主要研究方向)
 二、论文层级。按照一、(一)1.此三级标题可以单独成行,居于句首,单独成行的标题务必精炼。(1)①等则不用单独作为标题,可以置于文中,与正文文字连接。
 三、论文注释。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注释体例参照《法学引注手册》。
示例:
(一)引用书籍的基本格式(著可省略,其他著作方式保留)
 1.参见李双其、林伟:《侦查中电子数据取证》,知识产权出版社2018年版。(间接引用,不需要具体到页码)
 2.王名扬:《美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3.高鸿钧等主编:《英美法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
 4.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第4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3-75页。
 5.〔美〕罗纳德·M.德沃金:《没有上帝的宗教》,於兴中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第42页。
(二)引用已刊发文章的基本格式
 1.何海波:《判决书上网》, 载《法制日报》2000年5月21日,第2版。
 2.陈刚:《大数据时代犯罪新趋势及侦查新思路》,载《理论探索》2018年第9期。(期刊不需要具体到页码)
 3.王宝树:《股份有限公司机关改造中的董事与董事会》,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10页。
 4.参见〔美〕欧中坦:《千方百计上京城:清朝的京控》,谢鹏程译,载高道蕴等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三)引用网络文章的基本格式
 1.王波:《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宝马案”认真调查复查》,载搜狐网2004年1月10日, http://news.sohu.com/2004/01/10/42/news218344270.shtml.
 2.赵耀彤:《一名基层法官眼里好律师的样子》,载微信公号“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12月1日上传。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s://www.fmprc.gov.cn/web/zwbd_673032/whjl/
(四)引用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
李松峰:《游走在上帝与凯撒之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关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
(五)引用法律文件的基本格式
 1.《民法总则》第27条第2款第3项。(根据引用的具体内容,决定引文是否需要精准款、项)
 2.《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5〕98号,2005年12月7日发布。
(六)引用司法案例的基本格式
 1.包郑照一家诉苍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988)浙法民上字7号民事判决书。
 2.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5年第11期。
(七)引用英文报刊文章和书籍的基本格式(书名、期刊名用斜体)
 1.Charles A. Reich, The New Property, 73 Yale Law Journal 733, 737-38 (1964).
 2.Louis D. Brandeis, What Publicity Can Do, Harper's Weekly, Dec. 20, 1913, p.10.
 3.William Alford,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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