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及《沈阳建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沈建研字[2013]16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21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13日-4月2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6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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