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认真组织各学院开展复试工作,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现将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1年5月26日—6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电    话:0574-8760913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6日
附件【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2022年非法学考博交流群▼
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一个
▼2022年法学考博交流群▼
考法学博士进入,每人限1个
凡有发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