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法官管理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培养一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通英语,熟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审判人员,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继续合作招收培养第十期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研究生。
现将《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合作培养法学博士(JSD)招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尽快将简章转发下去,认真组织和落实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级法官进行推荐与报名,并将本辖区法院报名情况于2022年3月13日前反馈国家法官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合作培养法学博士(JSD)招生简章
2.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合作培养法学博士(JSD)报名资格审查表
3.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
4.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博士 入学申请研究计划书写作指引
国家法官学院
2021年12月17日
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合作培养法学博士(JSD)招生简章
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2022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以下简称“城大法学院”)继续合作举办“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项目。招生人数10名,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一、培养目标
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培养一批精通审判业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具有全球化视野的高素质法官和卓越法律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为城大法学院所认可的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或相关学历。
2.申请人须达到一定的英文熟练水平,并经城大法学院面试认可。
3.申请人是具有相当学术潜力和良好培养前途的优秀高级法官。
国家法官学院将通盘考虑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法学修养、与法律相关的学术或实践经验等因素,向城大法学院推荐录取候选人,录取名单由城大法学院通过面试最后确定。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将单位人事部门和高院政治部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要求的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后与研究计划书的word文档一起,于2022年3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为“2022年博士项目+省份+姓名”,同时请将报名情况通报给本省招生负责人。《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国家法官学院统一制定,考生可于国家法官学院网站下载。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照片上加盖公章。面试将在2022年4月末进行,请携带《报名资格审查表》、“申请人提交材料清单”中2、3、4项原件来院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学习课程安排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员应当修满46个学分,其中8门面授课程共计24个学分,博士学位论文共计22个学分。
博士学习共三年,第一年为面授课程,由城大法学院授课,学员须在港上课三个月,在国家法官学院上课一个月。第二、三年为论文撰写时间,每年须有三个月时间在城大法学院从事论文研究,出席研究活动及研讨会等。
博士课程的教学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英文为辅。学员的学业成绩证明、学位证书及本课程的宣传材料將会注明教学语言。
五、学位授予
 所有学习、论文撰写及答辩必须自学员注册之日起于六年内完成,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则视为肄业。在六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JSD)学位。
六、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按照城大法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学费由城大法学院通过奖学金赞助解决。
七、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注意,报名时须充分考虑若获得录取,能否按照规定前三年每年来港修读三个月的时间,以符合教育部学历认证的要求且不影响学习进度。如学员因故中途终止修读科目,休学或退学,已缴付的学费将不会退回。
八、招生咨询国家法官学院
联系人:李文捷010-67559625 13683203945
          杨林润010-67559624 15810138789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邮  编:100070
国家法官学院网址:http://njc.chinacour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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