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已结束。龚思巧等20人初试、复试合格,拟录取为我校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期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5日(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电话:0769-22896217(研招办);0769-22896227(监察处)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1日
特别提示:
1.非定向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到我校,详见调档函(附件2);
2.定向生: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含直属附院与校本部在职职工)均须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3),并于8月31日前递交至研究生院(湛江校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工作;
3.人事档案寄至我校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对于及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在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如需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或联系方式,请及时于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高老师,0759-2388246);
5.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须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已下载66次
附件【附件2:调档函.pdf】已下载39次
附件【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1).doc】已下载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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