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要求,2021年度我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评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我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按照“随机抽取、均衡比例、科学公正”的原则组织,加大对省、市属高校的监督力度。共从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的36470篇硕士学位论文中,抽取1188篇,占全省学位论文总数的3.26%,个别单位个别学科的学位论文送检比例达到50%。另外,对部分高校保密期满的152篇学位论文全部送审,合计送审1340篇。
本次论文抽检采取通讯评审的方式,每篇学位论文聘请3位专家评议,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聘请2位专家进行复评。通讯评议及复评后,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我省送审的1340篇学位论文中,有7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占送审总数的0.52%;另外54篇论文,各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占总送审论文的4.03%(具体抽检结果见附件)。
根据专家评议意见,“选题与综述”、“创新性及论文价值”、“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和“论文规范性”等四个分项指标的评价在“不合格”的意见数分别是8、24、26和47,分别占总意见数的0.33%、0.99%、1.06%和1.92%,“论文规范性”专家评“不合格”的意见数比例最高共性问题包括:论文规范性不够,结构松散,文字表达与编排问题较多;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不够扎实,部分论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缺乏可行性;选题创新性不足,部分论文未凝练出重点研究解决的科学问题,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品)的指导不够用心。省学位委员会已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纳入相关工作评估考核依据,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资金分配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名额、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分配等。对抽检结果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单位和学科,还将继续追踪抽检,增加抽检数量,提高抽检比例。希望各学位授予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相关工作,针对问题论文高发的学科方向,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导师履职尽责,确保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省学位委员会将根据工作安排,邀请部分高校领导共同研究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与措施。
附件:2021年广东省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结果(按单位统计).pdf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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