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知研发〔2021〕96号
各单位会员、各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有关要求,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现面向单位会员及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提名渠道及名额
(一)每家会员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每家地方知识产权研究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研究会可向中国科协提名2名候选人,研究会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提名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PDF格式)发送至研究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

4.代表性成果附件材料(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提名工作程序
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向中国科协提名;在专家评审打分相同的条件下,高级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人选优先。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查看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李   蕊  010-61073464
             赵瑾璐  010-6107346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www.cnips.org.cn  
公众号的运营需要您的陪伴与支持!
扫码加入,畅享优惠购物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