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详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纲要》提及多条涉高等教育内容,如:扩大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鼓励高校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依托相关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
《纲要》在“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部分提到,要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其中明确,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纲要》在“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部分提到,要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其中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推进论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相关高校布局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相关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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