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赵**等36名研究生退学预告的公告
赵**等36名研究生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华南工研〔2020〕16号)第十二条,经研究,学校给予赵**等36名研究生退学预告。
如对学校退学预告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20-87110083,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9号窗)。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校未收到书面陈述和申辩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同意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退学预告名单
华南理工大学
2021年9月17日
点击阅读原文,收获更多有用知识!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