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末有部分交流群组,要有目的的进群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学科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开展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和全面综合考核。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细化制定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并进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并做好紧急情况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由法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小组”)。
监督检查小组职责: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材料审核小组
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由领导小组聘任。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由7-9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
(四)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小组由领导小组聘任。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领导小组另行为综合考核专家组聘任1名外语考官和1名秘书。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方向
拟招收人数
普通计划
0401J4 治理学
公法与国家治理研究
1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申请人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除导师外排名第一的,视为第一作者。下同)在CSSCI期刊、SSCI(3区以上)外文期刊、A&HCI期刊不少于1篇,或者正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五)身心健康。
(六)除考生是具有一定学术基础的高校教师且限招1人外,普通计划原则上不招收在职考生。
五、报名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按要求于2022年1月24日——3月4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完整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校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带签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培养单位盖章;往届生须到培养单位档案馆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治理学、法学或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23月14日前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西南大学法学院,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注意:2022年1月17号至2022年2月27号为学校寒假,在此期间邮寄材料可能会受投递影响。
收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法学院104
收件人:梅老师
邮编:400715
联系电话:023-68251152。
以上全部材料须考生签名及盖章后(见逐项具体要求)将材料生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给PDF文件命名(如:1考生姓名-西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考生姓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考生姓名-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以此类推),于2022311日中午12点前将包括所有电子版材料在内的压缩包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swufxy@126.com,联系人:梅老师,电话:023-68251152。
七、材料审核
(一)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任。材料审核小组由5-7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
(二)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和评价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合格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审核内容: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核通过者,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外语和专业基础满分各为100分。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10%+专业基础×90%
(二)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一)综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
(二)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视当时疫情情况而定采用网络或现场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综合考核阶段,先由申请人进行自我陈述,再进行问答环节。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的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30%+专业知识*30%+创新能力、综合素质*4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领导小组在审核考生提交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基础上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必要时,领导小组可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心理健康测评
综合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入取。
(二)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4.其它违规违纪违法者。
十、其它
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http://yz.swu.edu.cn/)和学院官网(http://law.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1152 联系人:梅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法学院104办公室。
法学院
2022年1月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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