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年“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录取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年“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招录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5日24时,本届暑期班共收到有效申请581份。申请者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百余所院校。
二、录取程序
本届暑期班招生评审小组由张家勇、夏昊晗、陈大创、季红明、李金镂五位老师及五位学生助手组成。具体录取程序如下:
1.初选。学生助手将所有申请材料整理出来,交招生评审小组进行初次筛选,确定196人的初选名单。
2.复选。招生评审小组对入围初选的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交叉评审,确定了121人的复选名单。
3.终选。招生评审小组在复选名单的基础上确定40人的录取名单(及8名候补人选)。
三、录取标准暑期班旨在向全国设置法学专业的院校推广“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并非意在选拔人才。在筛选、确定拟录取学员的过程中,招生评审小组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申请书的规范性和申请者的态度。申请书不符合招生简章公告要求者不予录取;撰写申请书态度不认真者(如申请书内容过于简单、空洞或排版不便阅读等),不予录取。
2.申请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具备较强独立思考能力的申请者,优先予以考虑。
3.申请者的年级分布与学历层次。基于培训效果的考虑,同时结合报名情况,最终主要录取二年级和三年级的本科生,少量录取其他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4.申请者所在地域和院校分布。基于推广“鉴定式案例分析”教学方法的宗旨,招生评审小组一如既往地考虑申请者所在地域和院校分布。由于今年招生名额有限,同一所院校无论申请人数多少,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例如,本校申请34人,录取3人;吉林大学申请19人,录取3人;中国人民大学申请9人,录取2人;中国政法大学申请23人,录取2人。最终拟录取学员来自于30所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院校。
5.申请者所在院校“鉴定式案例分析”相关课程的开设情况。鉴于部分院校已经开设“鉴定式案例分析”相关课程,来自这些高校的申请者在本校可获得学习机会,或有部分申请者已经通过其他途径接受过“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训练,因此在筛选时对无法获得类似学习机会的申请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录取名单经招生评审小组审议,决定拟录取以下40名申请者:
正式学员名单 (40人,按照姓氏拼音排名)
毕旭君
兰州大学
边晓艾
同济大学
曾亦辰
北京大学
陈泓锦
北京师范大学
陈慧萍
华侨大学
陈嘉莹
海南大学
陈星宇
中国政法大学
程至立
甘肃政法大学
代  琭
华中科技大学
郭池阳
北京理工大学
韩佳辰
山西财经大学
侯亚宁
烟台大学
赖柯霖
天津师范大学
李  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怡琳
中国人民大学
梁馨文
中国政法大学
廖鸿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刘  奕
西南政法大学
罗开元
吉林大学
罗诗琪
南开大学
潘冠豪
湘潭大学
石剑桥
广西师范大学
孙隆德
北京大学
谭小凡
中国人民大学
田  薇
吉林大学
王惠正
西北政法大学
王俊淇
南昌大学
王馨仪
华东政法大学
王弋璇
浙江大学
谢叶欣
深圳大学
熊一霖
华中师范大学
杨子葭
武汉大学
张  丹
湖南大学
张  涵
浙江大学
张  骏
兰州大学
张智冰
湖南大学
赵佳晨
上海交通大学
赵佳琦
吉林大学
(已保送至清华大学)
赵明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周智茹
南京师范大学
候补学员名单 (8人,按照姓氏拼音排名)
高夙美
北京化工大学
廖望淮
华中科技大学
刘  楠
安徽财经大学
乔彦玮
厦门大学
(民商法学硕士生)
王宏艺
天津师范大学
吴众垚
西南民族大学
徐懿腾
上海海事大学
张天禾
东南大学
(已保送至上海交通大学)
特别提示: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开班前实际情况,若拟录取学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办方保留对拟录取学员名单进行调整的权利。另外,所有学员赴汉前应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及近期行程信息(关注公众号“通信行程卡”获取)。请持续关注“中南民商法”发布的相关变动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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