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学院综合考核结果,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

温馨提示:
1、学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对考生填报信息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若还需考生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请按要求提供。
2、考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及时关注本站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3、对此拟录取名单有疑义或申诉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办。对总成绩有疑议的,请联系报考学院。
电话:0991-2110117。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6月10日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版.pdf】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