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初试、二级学院复试,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名单公示期从2021年6月2日算起10个工作日。
对拟录取考生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材料提交给研招办和纪委。

研招办电话:021-353037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纪委监察处电话:021-616550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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