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和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及工作细则,按照已公示的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已确定的计划数,拟招生导师计划情况,现对我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将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学院
2021年6月3日
法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