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学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公告要求,为确保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1月6日(周四)8:00-12:00
考前测试
中目会议室
1月6日(周四)14:00-16:00
网络远程笔试
1月7日(周五)9:00
网络远程面试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基础能力笔试
100分
专业基础闭卷考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核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专业考核民法学,经济法学专业考核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考核环境法学,国际法学专业A组考核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学专业B组考核国际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科研能力面试
30分
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
以往研究成果,专业经验及水平
专业能力面试
50分
逻辑思维能力
综合科研能力
外语能力面试
20分
外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外语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外语表达能力20分,专业能力素质50分,科研能力素质30分)。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最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占30%)+面试最终成绩(占70%)。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综合考核成绩或综合考核中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准备6份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单独装订),通过快递寄送至学院,材料不再返还。
2. 我院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阶段上传的相关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在考前审查核验环节核验相关材料原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被取消综合考核或拟录取资格。
3.过程监管
 (1)申请人须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考核。申请人在考核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申请人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考试。
 (2)申请人在考核中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如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应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用WIFI联网,应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考核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申请人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3)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 其他有关考核的通知将通过招生系统预留邮箱进行通知,请留意。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法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陈骏杰
电  话:6590340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法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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