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篇文章的前几天,我还在家里慢悠悠的打包着东西,不知道哪一天离开。我和朋友开玩笑说,现在的状态是这一秒拿到visa label,我可以立刻买下明天的单程机票。
我曾经想过很多次这个场景,想我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离开纽约,甚至离开美国,买下单程机票的那一刻会是什么心情。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我发现所有的一切都归结于平静。而曼哈顿的这些日子,就像在昨天,未曾走远。
这大概是我25岁这一年做出的最孤勇的决定,但最后所有最初的拧巴都在时间的流逝里被慢慢缕顺,像是一只被顺了毛的猫。
甚至没有遗憾,没有撕心肺裂的不舍,就像是一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告别,好像下一班飞机还会降落在拉瓜地亚,在纽瓦克或者肯尼迪。那些十七八岁的疯狂,十八九岁的努力,二十出头的迷茫,二十三四的执着和二十五岁的奋不顾身都是组成人生的不知几分之一,但却形成了人格里最重要的DNA,像是把一段记忆以纹身的形式埋进肌肤、刻到心底。
去年二月初送彦瑾去日本的时候,我隐隐的觉得自己也快离开了。那天凌晨一个人从肯尼迪机场回家的路上我发了一路呆。
前段时间和前编辑在公司附近第一家麻辣香锅吃午饭,他问我对纽约有没有什么遗憾。我仔细想了想说了句没有。对,我对这座城市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的归属感,于我而言它不过是我要短暂停留的一个地方,纵然它似乎是很多人心里的一个梦,是繁华的,是多样的,也是包容的。
前段时间回湾区过年,和一位朋友聊天。他说湾区就像是妻子,纽约就像是情人。你明明不知道舍不得他什么,但就是割舍不下。
而我也笑着说,我曾想过未来有一天可能会搬到湾区,当我做下那个决定的时候大概就是我想安定下来的时候。
身边的朋友们都说,我到最后内心无比平静大概是因为我是自由的,我未来一定还会有很多来和去的选择,走的潇洒的人是因为知道暂时的离开是自己选择,想再回来就回来了。我觉得她们说的对,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不算和自己对赌,但我感谢这出现的恰到好处的机会。有的时候为了一件事,走路真的来不及,跑也未必,得用冲刺的速度。
这次跨国搬家,算是真正学会了断舍离。好多东西终于狠下心来丢掉,比如大一那年买的老式mac pro和ipad,唯独我那两个抱枕还有原来放在床头的好几个娃娃让我割舍不下。闺蜜回国过年的时候提前帮我把他们带了回去,他们都是我在大二搬宿舍的时候买的,一路跟着我到了纽约,我怎么舍得他们孤苦伶仃的在这座没有我的城市。
收拾行李箱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一个本子,原本打算丢掉,却在里面找到了2012年第一次来纽约游玩时去自然历史博物馆、去自由女神的门票,甚至还有一张2013年3月就已经过期的地铁卡。我默默的把他放回了箱子,当成是一种纪念吧。
前段时间,一位整整十年没见的朋友来纽约,我们吃饭的时候他问我,最喜欢美国哪个城市,最近纽约有什么好玩的,我竟然一个都回答不上来。
这些年在美国,去了很多城市,游历了很多地方,我很难定义我更爱哪座城市,或者最爱哪个人,甚至是哪一段经历,因为他们在我的生命中都曾是最重要的角色,陪我走过非常珍贵的一段时光。前段时间找命理师帮我看看未来可能会定居的城市,他问了我一个问题把我问懵了。他问,你觉得你的家是哪里?我不知道,那一刻我真的不知道。
和很多出国超过5年的朋友一样对外面的世界越来越习惯和熟悉,他们对于家的概念开始变得宽泛,对那个称之为故乡的地方慢慢充满了陌生感。而我,也早已把美国,把阿拉巴马,把湾区当成了是我的家。每一次和委员长回阿拉巴马的时候,即使好几年没有开过那些高速和村里的条条路路,却还可以轻车熟路的找到每一条小路,那种熟悉之感永远挥之不掉。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待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这八年里确实有一些画面刻在了脑海,时常像过电影一般在我脑海浮现。比如,大二在极端情况下办完一场完美的春晚凌晨清场结束到宿舍换下高跟鞋边复习第二天的历史考试边哭的时候;比如大二暑假回国前一晚经历龙卷风几小时后黑灯瞎火伴着雷雨闪电去机场的时候;比如大三我的广播台在阿拉巴马首次开播的那一晚;比如本科毕业典礼上美国国歌一响就开始噼里啪啦掉眼泪的我;比如毕业典礼第二天离开塔村时在副驾上哭成傻逼的我;再比如哥大毕业典礼上全场蓝色海洋我们挥舞着报纸隔壁商学院挥舞着假钱全场齐唱Empire State of Mind的那一刻;再比如我在伦敦换美签被拒签时我格外想念纽约的瞬间,还有好多好多比如和再比如。
最舍不得的是阿拉巴马,10月底的时候我在公司用的阿拉巴马LOGO马克杯突然不见了,我憋着情绪,找遍了公司的茶水间都不见踪影,终于在下班走进电梯的时候崩盘,眼泪噼里啪啦的掉下来吓坏了同行的同事。没错,他们可能无法理解丢失一个杯子为何会有这么大的情绪,可那种感觉就像是初恋时弄丢了男生送给你的第一封情书。那天我从时代广场一路哭回了家,半路因为太伤心了还给我奶奶打了个电话。丢失当天和学妹提起,学妹马上说到要买一个一样的邮寄给我,前段时间回学校和导师聊起这件事的时候,导师马上说,那个杯子长什么样子她要买一个一模一样的给我。这种归属感,只有经历才会懂吧。
很多时候你对于一个地方的记忆模糊了,但是味蕾记得。当舌尖碰触到食材并勾起所有回忆的那一刻,是幸福也是触不可及。阿拉巴马的味道是lakeside深夜食堂的鸡蛋卷,是fresh food 的double cheese burger,是dreamland bbq的酱汁,是chick fli 薯格的蘸酱,是陈家园的蟹黄海鲜豆腐煲,是四方的炸酱面和辣子香芹牛腱,是张家园没换老板前的什锦海鲜芙蓉蛋。可纽约,我却没有一个能记得起的味道,也可能是因为美食太多,如果非要说一个的话,大概是Five Senses的鸡翅煲。
我终于在送走我所有朋友之前,自己先离开了这个不缺故事,只缺真诚的城市。我不停的在这里经历着别离,直到现在只留下了一个手掌就可以数的清的可以随时喊出来吃饭的朋友,这城市就是个围城,外面的人拼了命的想进来,里面的人时不时的想往外跑。外面看见的是繁华,里面感受的是孤独。在这里,学到最好的一课就是一个人享受孤独。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也挺厉害的,说走就走了,没有浪费太多时间。现在想来这一步至少在当下是一个正确的不能再正确的选择,就好像已经厌倦厌烦甚至厌恶了一些事,恨不得赶紧离开。我向来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不管最初的原因是什么,趁着年轻就应该多转一转,就算最后一切没有如愿,我也还依然有资本再换一个地方。
人生还有好多年,心本就不应该止于一个地方,敢放弃才能看到更大的世界。前段时间回阿拉巴马看老板的时候,说出了要离开的真正原因,他问我是不是真的想好了,我说No Risk No Return。他笑着说我长大了。我不认为这是一次冒险,相反到现在这个时间点我期待,盼望甚至迫不及待的开启新生活,我甚至在天猫和宜家上按照要住的公寓的Floor plan看好了家具,柜子,甚至漂亮的餐具和酒杯,只差我实地量一下尺寸马上下单。
这半年失眠了好多次也大把大把的掉头发,我看过凌晨12点到5点的曼哈顿,也见过凌晨1点到3点的时代广场。我依然喜欢纽约的活力,多样和每个人自顾自的生活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的洒脱,但我不喜欢的它的冷漠和功利。纽约这座城市到底还是有狼性的,你看那街边的垃圾桶上的标语都写着Don't be afraid of anyone。
有的时候很想预知未来的生活,想要知道我会去哪个城市,遇见什么样的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或者将有哪些有趣的经历。
总有人说New York City: If You Can Make it Here, You Can Make it Anywhere, 也总有人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天堂还是地狱,每个人心中自有答案,在这里成功也不代表你到哪里都不会失败,相反的,在这里失败也不意味着你换个地方就不能成功。
去年我买了两本书写纽约的书很有意思,一本叫<Goodbye to All That>,  另一本叫<Never Can Say Goodbye>,想起了前段时间因为帮朋友修改研究生申请文书又重新翻看自己当年的文书,对纽约的描述那段可真的是激情澎湃充满期待,那大概是我英文文笔的巅峰时期。
因为各种原因这些年去了好多次帝国大厦和洛克菲勒中心顶层,还有好多roof top酒吧。每一次站在高点审视这座城市的时候都会感叹,它到底承载了多少人的梦想又见证了多少人的落魄和辉煌。它好像永远都充斥着机会,好像你的努力总会以某种方式得到回报。
生活会教你学着说再见,你愿意的叫告别,不愿意的叫长大。
曼哈顿夜未眠,它又可曾睡去过。
而我迈出的这一步,就像我想要的爱啊
是披荆斩棘,破釜沉舟,
是力排众议,孤注一掷。
PS:
在第201天的时候,
我终于踏上了飞往香港的飞机,我离你们更近了。
经常weekend trip的我不一定什么时候就到了你的城市,
那就让我们一起喝杯茶,喝杯果汁,喝杯酒吧。
微信添加threeshow33,简单介绍自己,
拉你进入粉丝群。希望,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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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ui SHAO
东北姑娘,财经记者
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
喜书法爱国画,好烘培愿旅行
很开心遇见你,不如交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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