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移民局发布新闻称将于明天公布《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该行政法规最终草案将于公布后60天生效,即今年4月1日。
移民局的新闻中同时宣布今年H-1B抽签(FY2020)不会采取电子登记的抽签方式,而是接着使用传统的邮寄H-1B申请的抽签方式;但是行政法规草案中规定的改变电子抽签顺序的规定将会在今年的H-1B抽签中实施。郭律师计算,这可能会为具有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的H-1B受益人提高7%左右的中签率
早在去年11月23日《明年H1B抽签会改成电子登记吗》中,郭律师就预测今年H-1B抽签不会采取电子登记的方式。尽管去年12月11日《深度解析12月3日H-1B电子登记改革草案》中以为被移民局啪啪打脸,但今天的新闻依旧证明了郭律师的预测是准确的。
因此,根据往年传统H-1B邮寄申请方式,郭律师建议参与今年H-1B抽签的小伙伴儿们尽早开始准备H-1B;最晚开始H-1B申请的时间不要晚于3月28日(或3月21日,如果雇主之前没有申请过H-1B),以确保移民局可以在4月1日到5日收到H-1B申请。
郭律师解析移民局2019年1月31日公布的《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视频如下:
油管地
址:https://youtu.be/Cs1vE8QPn1Y

抖音号:1989561333
详细解析如下:
1
改变抽签顺序
2018年及之前的H-1B抽签顺序是:先从符合U.S. Master Cap的申请中抽取2万个,没有中签的再与其他申请一起抽取6万5千个Regular Cap(以下简称“之前抽签顺序”)。而2019年1月31日《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中,抽签的顺序改变为:所有申请一起先抽取6万5千个Regular Cap,然后再从没有中签的符合U.S. Master Cap的申请中抽取2万个(以下简称“2019年《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抽签顺序”)。
移民局在新闻中称可以使具有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H-1B受益人获得16%(或5340个具有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的增长。这是使用五年平均值计算出的2019年《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抽签顺序之前抽签顺序的增长。计算过程如下:
移民局计算出了FY2013至FY2017的全部H-1B申请数量、Regular Cap H-1B申请数量、和U.S. Master Cap H-1B申请数量的平均值,分别是192,918,137,017和55,900。如下图:
在此基础上,使用之前抽签顺序,大约有33,495名具有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而采用择优规则草案,大约有38,835名具有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因此,
(38,835-33,495)/33,495 *100% = 16%
但是上述计算过程不是我们在乎的。我们比较感兴趣的是采用2019年《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抽签顺序时与使用之前抽签顺序时,Regular Cap和U.S. Master Cap的中签概率。
采用2019年《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抽签顺序
一般受益人中签的概率 = 65,000/192,918 * 100% = 33.69%
第一轮Regular Cap抽取中,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的人数=55,900*33.69%=18,834,再加上第二轮U.S. Master Cap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的人数=20,000。因此,两轮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的人数=18,834+20,000=38,834。因此,
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的概率=38,834/55,900 * 100% =69.47%
采用之前抽签顺序
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的概率=1-(1-20,000/55,900)*(1-65,000/(192,918-20,000)) * 100% = 62.40%
一般受益人中签的概率 = 65,000/(192,918-20,000) * 100% = 37.59%
因此,使用2018年H-1B择优规则草案的抽取方案会比目前抽签方案的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受益人中签率提高大约7.07%
注:使用数据为FY2013至FY2017的全部H-1B申请数量、Regular Cap H-1B申请数量、和U.S. Master Cap H-1B申请数量的平均值,分别是192,918,137,017和55,900。与移民局的估算一样,郭律师在此也没有计算H-1B1智利或新加坡的6,800的名额。
过去两年H-1B中签率相对比
郭律师计算了前年(FY2018)和去年(FY2019)H-1B中签的概率,分别大概是:
去年:
FY2019 Regular Cap:38.22%
FY2019 U.S. Master Cap:51.10%
前年:
FY2018 Regular Cap:27.19%
FY2018 U.S. Master Cap:60.98%
那么使用的传统邮寄H-1B申请抽签制度的今年H-1B申请大概时间线会是怎么样的呢?大概描述如下:
律师收集信息和材料后,代为申请LCA并组织、准备材料,并在四月的第一个工作周邮寄H-1B申请到指定移民局处理中心。因为每联邦财年开始于前一年的10月1日,并且H-1B申请可以在生效日期前6个月内申请,所以每财年可以申请受名额限制的H-1B的日期为四月的第一个工作周(2019年4月1日至5日)。
移民局将这一周收集到的所有H-1B申请编号,并在两周后进行随机抽签:先从所有申请中抽取6万5千个Regular Cap,然后再从没有中签的符合U.S. Master Cap的申请中抽取2万个。移民局会多抽一些,以备悲剧或者撤回的申请。
移民局会陆续给抽中的H-1B申请邮寄受理通知(I-797C Receipt)并审理案件;大概在七月份中旬会退回没有抽中的申请。
问题九、十一、十二
2
电子登记抽签制度
电子登记的抽签方式今年并不会实施,最早明年(2020年)才能落地。郭律师对电子登记制度的操作流程如下:
1
电子登记前
移民局会通过其官网(www.uscis.gov)公布接受电子登记的日期。2018年H-1B择优规则草案规定,进行电子登记的期间应不少于14天(自然日),并且不晚于每财年开始申请前14天(自然日)。移民局应提前30天通知开放电子登记。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3)
2
进行电子登记
雇主需要在移民局规定的日期内在移民局官网上进行电子登记。如果提交电子登记的数量超过法定可以签发的数量,那么电子登记中开始工作的时间应当是每财年的第一个工作日;除非移民局没有收到足够的电子登记并延长接受电子登记的时间,这样电子登记中开始工作的时间才能是每财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后的时间,但不能超过六个月。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4)
一个雇主需要为这一联邦财年申请的每一位H-1B受益人分别提交单独电子登记,电子登记中需要明确每位H-1B受益人的个人信息。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2)
一个雇主同一财年只能为同一受益人提交一份电子登记。如果一个雇主同一财年为同一受益人递交了一份以上电子登记,那么该雇主为其他受益人提交的电子登记全部无效。这一规定没有改变《同一财年申请多个H-1B的正确姿势》的判例。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2)
H-1B电子登记系统(USCIS H-1B Registration Tool)中将要收集的信息会另外公布。目前所知的信息是:
(1) 雇主的名称、税号和通信地址;

(2) 雇主授权的经办人的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电话、电邮);
(3) H-1B受益人的全名、生日、出生国、国籍国和护照号;
(4) H-1B受益人是否在美国高校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
(5) 律师和G-28表;
(6) 移民局或电子登记系统要求的其他信息
一旦电子登记期间截止,雇主就不能修改电子登记;但移民局在研究登记系统,允许电子登记期间修改电子登记。
3
移民局确认收到电子登记
移民局收到合格的电子登记后,会自动电邮雇主确认收到电子登记。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B)
(确认收到电子登记不等于选中可以受邀申请H-1B。)
4
电子登记系统抽签并邀请申请
电子登记系统的抽签,会先抽取Regular Cap,再抽取US Master Cap。

(1) 电子登记数量少于法定可签发的数量
如果收到的电子登记数量少于法定可签发的数量(65,000个Regular Cap和20,000个US Master Cap),电子登记系统会一直开放直到达到数量或者该财年结束。(估计不太可能发生。)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5)(i), (6)(i)
(2) 电子登记数量多于法定可签发的数量
如果收到的电子登记数量多于法定可签发的数量(65,000个Regular Cap和20,000个US Master Cap),电子登记系统会按之前宣布的日期关闭,并进行抽签。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5)(ii), (6)(ii)
移民局会多抽一些,以备不予受理(reject)、悲剧(deny)、撤销(revocations)、或撤回(withdraw)等的申请。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E)
抽签完成后,没有抽中的电子登记会保留(on reserve),以备补充不予受理、悲剧、撤销、或撤回等的申请,好充分利用同一财年的名额。2018年H-1B择优规则草案全文没有使用候补名单(wait list)一词。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A)(7)
完成上述抽签后,移民局会邀请抽中的电子登记雇主为电子登记中的受益人提交H-1B申请。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C)
5
提交H-1B申请
抽中电子登记雇主收到邀请后,可以在有效期内为电子登记中指明的受益人提交H-1B申请。移民局在邀请中会指明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如果超出截止日期,则邀请作废。邀请中规定的邀请的有效期应不低于90天。递交的H-1B应当附上邀请申请的通知。
Proposed 8 CFR 214.2(h)(8)(iii)(D)(1)-(2)
3
最终草案与公众评议草案的不同点
最终草案“是指2019年1月31日《H-1B电子登记行政法规最终草案》(DHS简称为Final Rule);“公众评议草案“是指2018年12月3日《受名额限制H-1B申请的登记要求规则草案》,郭律师前文《深度解析12月3日H-1B电子登记改革草案》中简称“2018年H-1B择优规则草案”(DHS简称为NPRM)。
最终草案公众评议草案有着些微不同:
0
1
公布电子登记的时间
最终草案公众评议草案都规定了:“移民局会通过其官网(www.uscis.gov)公布接受电子登记的日期。2018年H-1B择优规则草案规定,进行电子登记的期间应不少于14天(自然日),并且不晚于每财年开始申请前14天(自然日)”;最终草案加入了“移民局应提前30天通知开放电子登记”这一条款。
0
2
H-1B开始的日期
公众评议草案中错误的指出H-1B开始的日期是新财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这会导致H-1B与Cap gap没有对接上;最终草案将H-1B开始的日期恢复到了正确的日期——10月1日。
0
3
收到邀请后提交H-1B申请的期间
公众评议草案中,收到邀请后提交H-1B申请的期间只给了60天;最终草案将收到邀请后提交H-1B申请的期间延长到了90天。
0
4
误申U.S. Master Cap的处理
最终草案增加了一条错误按U.S. Master Cap申请H-1B的处理:在最终受理日(Final Receipt Date)当天或之前,Regular Cap错误按U.S. Master Cap申请的,移民局可以视作Regular Cap中签处理。
Proposed 8 CFR 214.2(h)(8)(iv)(B)
郭律师的看法:
  • 根据往年传统H-1B邮寄申请方式,郭律师建议参与今年(2019年)H-1B抽签(FY2020)的小伙伴儿们尽早开始准备H-1B;最晚开始H-1B申请的时间不要晚于3月28日(或3月21日,如果雇主之前没有申请过H-1B),以确保移民局可以在4月1日到5日内收到H-1B申请。
进一步最终规则内容,请待郭律师仔细研究发文。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移民局新闻原文。
欢迎询问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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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部的小伙伴儿,注意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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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tas in Legibus

Chuck郭律师
UIUC法律硕士,纽约州律师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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