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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按语

正义永不缺席!

【加拿大乐活网 lahoo.ca 山风撰写】9月1日,这将是中国人民见证公义的一天!这一天,于海明案的判定下来了——“正当防卫,不负刑责”!民众为他悬着的心,终于可以安稳落地……
昆山市公安局在1号对外公布了一项公告,在缜密侦查和多方协助下,将昆山“砍人”事件细节彻底展现在民众面前,正义,终究没有迟到!
在警方的这份报告中,对网友们近日争执的热点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第一,刘海龙先对于海明进行危及生命的攻击“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第二,虽然刘海龙的砍刀脱手,但存在继续伤害的可能性“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
第三,致命伤出现在于海明的反击过程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死因为失血性休克”。
第四,应将于海明的7刀视为完整的防卫过程“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
第五,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车中搜寻刘海龙手机,正是他正当防卫的另一有力证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综合以上几点,于海明的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最终公安机关依法撤案,于海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于海明反杀刘海龙,这是一场邪不压正的胜利,公安部门依法撤案,则是一场法律与正义的胜利!法律的确是严谨,理性的,但是法律也应该有是非与曲直,因为它代表的是人们对正义的追求,对安全的渴望,对人性的认知!
在这场正义的战争中,我们看到的法律不再是那些冷冰冰的语句和条款,更多的是,属于公平与正义!要知道,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在正义面前,法律从不缺席!
编辑:山风
责任编辑:Vivi
平台:温哥华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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