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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罗内尔教授就是打击女权?
【加拿大乐活网 lahoo.ca 乐之综述】今年66岁的艾维托·罗内尔(Avital Ronell),是纽约大学日耳曼语及比较文学教授,在学术界享有盛名,甚至被同事们称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优秀哲学家之一”。
但是,过去一年来,这位知性、优雅的女教授,却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绯闻调查之中。她的一名男性研究生尼姆罗德·瑞特曼(Nimrod Reitman),指责她长期对自己进行性骚扰
艾维托·罗内尔教授
罗内尔是一名女同性恋,瑞特曼是一名男同性恋。
在瑞特曼向学校提交的材料中,包含罗内尔写给他的几十封电子邮件。邮件显示,罗内尔经常用“我最爱慕的人”、“甜蜜可人的宝贝”、“我惊艳美丽的尼姆罗德”等字眼称呼他
瑞特曼还表示,罗内尔强行与他发生过肢体接触。那是2012年的春天,罗内尔邀请他到巴黎小住。午睡时,她让瑞特曼在卧室里为自己念诗。“这对我而言已经是红线了”,瑞特曼说,“但我想,来都来了,最好不要吵架。”
尼姆罗德·瑞特曼
不过,据瑞特曼说,接下来,罗内尔的行为更为过分,“她吻着我,吻着我的手,吻着我的身体。”第二天早上,瑞特曼与罗内尔对峙:“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是错误的,你是我导师。”
接下来几个学期,瑞特曼说面对自己的抗议,罗内尔没有任何收敛。几乎每个周末,当瑞特曼到她的公寓里工作时,后者都向其发送表达爱慕和渴望之情的短信和电子邮件,还不停给他打电话,如果他没有及时回复,就会被导师拒绝一起工作。
毕业两年后,也就是2017年,瑞特曼向纽约大学指控罗内尔对他进行性骚扰、性侵犯、跟踪和报复
罗内尔
尽管罗内尔表示,她与瑞特曼之间的那些通信,完全是两个有着共同学术背景和情感的成年人之间的交流——一个男同性恋和一个女同性恋,“我们的交流在这三年里是相互的,我得到了他的回应和鼓励”,但是纽约大学经过长达11个月调查,确认罗内尔存在性骚扰行为,还是停止了她的教职
在Me too运动蓬勃发展的美国,性骚扰、性侵犯行为已经入过街老鼠,一旦被揭发出来,会面临千夫所指,很少有人敢于为其辩护。但是,罗内尔事件出来后,舆论却出现不同的反应。
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和女权主义者,联名向纽约大学写信,为罗内尔教授辩护。
知名女权主义者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表示,“我们都在罗内尔教授身边工作多年…我们都看到了她与学生的关系,我们中的一些人知道有人针对她进行恶意攻击。”“我们为罗内尔教授的优雅、敏锐智慧和知识作证,请求她被赋予应有的国际地位和声誉。”
朱迪斯·巴特勒
著名哲学家齐泽克认为,针对罗内尔的那些指控和程序,实际上都是指向特定行为和言论方式的,而这种方式在学术界已经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了。
在修辞学家迪安·戴维斯(Diane Davis)看来,罗内尔事件不是一个简单的性骚扰现象,而是一种打击女权的“恶意”行为。瑞特曼是有意用教育法中的性别平等条款,打击女性的社会地位。
齐泽克
说实话,小编对于罗内尔这样一个知性、优雅的女教授,在邻近退休之际遭遇性骚扰指控,并且丢掉了教职,多少感到一点惋惜。瑞特曼对导师的不当行为没有当面拒绝,毕业两年后再一起算总账,也不太地道。但是,为罗内尔辩护的学者们,似乎也有点“爱屋及乌”了。
首先,一个人无论成就多大,都不能用成就来抵消违法的代价。罗内尔教授的思想可能是敏锐的,成就可能是卓越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她被确认犯了性骚扰错误,就能免于惩罚。在一个法律成熟的国家,连总统犯了错,都要承受牢狱之灾,何况是一个教授?
再次,法律应该保护性别平等,但是不能为了保护女权,而对女性犯错者网开一面。如果法律今天能够照顾女性,明天就能照顾男性;如果明天能够照顾男性,后天就能照顾任何人。这样照顾下去,权利保护就成了摆设,对谁都没有好处。
小编觉得,如果有人觉得罗内尔教授冤枉,不应该围绕性别歧视做文章。问题的核心还是在于事实:罗内尔到底性骚扰了瑞特曼没有?或者说,罗内尔对瑞特曼的所作所为,到底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性骚扰不?

再扯远一点,我们还可以思考,美国法律对性骚扰的规定是否冤枉了罗内尔教授这样的人。
作者:乐之
责任编辑:Grant
平台:温哥华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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