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日,“五一”假期的尾巴上,互联网公司的高管还没调过来生物钟,主管部门的官员们却已经放弃假期,给这个行业扔下一颗震爆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今天发表谈话称,近日“魏则西事件”受到网民广泛关注。根据网民举报,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此事件及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跨中央部委、司局级领导挂帅、进驻千亿市值公司。在中国互联网历史上,百度成为首家“享受”如此高规格调查待遇的公司。
如果大家对去年那场股灾还有印象,公安部牵头、跨中央部委的联合调查组曾经入驻中信证券,调查涉嫌内幕交易案,最终多名高管接受调查,中信证券原董事长王东明也主动递交辞呈。
百度,会是下一个中信证券吗?李彦宏,会是下一个王东明吗?
公关失败背后是百度的传播权力衰减 
“魏则西事件”,并不是百度的竞价排名机制第一次躺枪。今年1月,百度被曝光将血友病吧、甲亢吧等特定病种贴吧卖给“野鸡”医疗机构,导致互相交流病情的病友反而被剥夺了贴吧运营权。
随后,百度宣布,百度贴吧所有病种类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只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百度说:“坚决维护广大吧友的利益,不允许任何人靠贴吧坑蒙拐骗。”
由此看出,这家互联网公司的公关策略是,把自己塑造成是被客户坑蒙拐骗的“受害者”。
2月中旬,百度副总裁、贴吧事业部总经理陆复斌,副总裁王湛,乃至总裁张亚勤被宣布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5月1日,副总裁李湛因“违反职业道德,损害百度公司利益”被百度宣布开除。
至此,百度原以为事件终于告一段落,但仅仅时隔3个月,百度又因逝世少年魏则西卷入更大风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魏则西身患“滑膜肉瘤”,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医生称从国外引进的疗法可“保20年”不死。在花费20余万元后,魏则西病情仍没有明显好转,反倒在4月12日去世。
从自我塑造成“受害者”的声明,再到后期以为事情告一段落而没有全面对竞价排名的盈利模式进行彻底整改,终于等到民怨全部爆发,百度明显高估了它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权力。
就算百度百科、百度贴吧看不到“魏则西事件”的任何痕迹,魏则西的境遇、“野鸡”医疗机构黑幕、大医院转包科室的医疗市场化弊端,乃至百度推广是否尽到对商家的审核责任,都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不断发酵。而在魏则西生前最信赖的垂直知识共享平台“知乎”,来自互联网、医疗、法律、商业等不同领域的“知友”们,更是给更多无助病患支招,也给“反百度联盟”提供专业性强的一颗颗“炮弹”。
一边是百度传播权力的衰减,一边则是长期自以为权力在握所导致的社会责任缺失。
事实上,在贴吧事件之后,百度早就理应有反思的忧患意识。
今年4月19日召开的网信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就指出:“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要防范假冒伪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
针对“做搜索的”这一告诫,则很难不被联想到百度贴吧事件——百度搜索引擎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接近80%,远远超过谷歌、微软必应、360搜索等的总和。
百度是BAT中唯一忽略平台治理的巨头
网信工作座谈会透露出一个明显信号是,BAT这样的平台级互联网巨头,再也难以凭借“信息技术服务商”的角色,把责任推给合作商家,规避平台自身的企业社会责任。
长期以来,BAT等互联网巨头并不缺乏商家端(B端)的规则体系。但阿里巴巴和腾讯,都在这样的信号出现后,将平台治理和约束规范上升到了战略层面。
2015年底,在“电商假货威胁中国制造”的声浪中,阿里巴巴成立了平台治理部,由在毕马威工作13年的“灭绝师太”郑俊芳担任首席平台治理官,全权负责打击假货、保护知识产权等事务,马云也多次出来表态要治理假货。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CEO马化腾递交的5份建议,也包括《关于全面构建我国移动互联网生态安全体系的建议》,建议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以及解决公民个人信息外泄严重等问题。这些,既是针对全行业,也蕴含着腾讯自我调整改革的意味。
但BAT当中,唯独百度,没有将平台治理上升到战略层面。

魏则西事件发酵之后,“百度推广”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针对网友对魏则西所选择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的治疗效果及其内部管理问题的质疑,我们正积极向发证单位及武警总部主管该院的相关部门递交审查申请函,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如果调查结果证实该院有不当行为,我们全力支持则西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言下之意,既然与百度推广开展合作,并被其置顶在搜索结果页的这家医院,是一家“资质齐全的医院”,那么百度就可以程序性地通过对该合作机构的审查,如果这家医疗机构出了什么闪失,甚至“背着百度”干了什么勾当,百度又是“受害者”了。
这则声明彻底暴露出了百度仍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核心:在监管部门和公众眼中,平台已与商家同罪。以“平台”为借口逃避监管责任,无异于再次触犯众怒。
所以后来的结果很明显——百度还没说动相关主管部门查医院,自己就被跨部委入驻调查了。
贴吧事件后,《人民日报》就发表署名作者文章,可以印证官方对百度所持立场的态度。“对平台运营技术提供者而言,最基本的要求是守住‘不助恶’的商业伦理底线。”“可若是有人用自己的技术或平台干啥,都不闻不问甚至提供空间,让人产生与骗子合谋的猜疑,也就难怪了。”
商家出事,平台是否同罪?
时至今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合称“BAT”)以及小米、乐视、滴滴等互联网巨头,都自称是平台型公司,百度很少产生自制词条,淘宝、天猫几乎不自营网货,微信、微博几乎不自己生产信息。
但阿里巴巴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腾讯的微信、QQ是亚洲最大的通讯软件,百度是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这意味着,如果有互联网公司以“平台”之名,未对平台之上的商家尽到准入、监管、退出的职责,恐怕难辞其咎。
正如国家工商总局的《告知书》:6位公民《将百度推广定义为广告的建议信》已收悉,“我们将转交有关业务部门研究”。
百度被查,意味着“平台企业”的免责权丧失了
表面上看,这只是百度一家的麻烦;实际上,此事对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深远影响,才刚刚泛起第一层涟漪。
激荡2015年的“专车监管”事件,就是平台企业与监管部门博弈的经典案例。滴滴公司认为自己是一家互联网公司而非出租车公司,提供的是信息技术服务,而非直接提供出行服务,因此,滴滴一开始坚持自己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而非交通部。最终,由多部委(局办)联合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平台企业(如滴滴、Uber)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运输服务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正面临滴滴的处境。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那些“金融(产品)超市型”的金融平台,一旦推荐的金融产品出现“老板跑路”,平台方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一旦实名认证的用户出现造谣、诈骗等情形,平台方也难以完全脱责。在YY、斗鱼等直播平台,一旦淫秽色情内容被“点击率效应”推到首页,平台方也会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平台企业频繁涌现,是中国互联网行业一道风景。平台模式相对于自营模式,启动资金小、可延展性强。平台创业,利基虽薄(如佣金收入低于细分行业利率),但获益面宽(中国人口基数大,用户动辄千万级甚至亿级),还可以衍生出大数据、金融等新盈利模式。如果平台创业者找到互联网巨头还没涉足的蓝海,或者抓起巨头不愿碰的“烫手山芋”,自己也能做大做强。比如,2014年崛起的微商平台,2015年火起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2016年被看好的垂直类视频直播(如海外购物直播)平台,以及企业级服务平台(如农业、工业、SaaS等)。
但平台创业也面临失控的风险。
平台提供了交易撮合、在线办公、信用担保等各类基础设施服务,在商家眼中,平台更像是个保障交易正常运转的低调“守夜人”。
但事实上,平台和入驻其中的商家(服务提供者)更像是“生态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产业链上下游的“主导—配套”关系,特别是平台创业者,开出各种优惠条件(如零佣金、补贴等)拉拢商家入驻还来不及,更不要说按照线下真实世界的规则进行监管。
今天,百度被查,标志着平台企业“免责权”,在一定意义上丧失了,给所有平台创业者敲响警钟。
而这将在多大程度上重塑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生态?让我们拭目以待。
文 / 梁嘉琳
编 / 胡涵、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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