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将爷


今天周末,抽时间来说几句。明天起,估计又要没空更新了。


就说两个重庆本地人吧。这些年,对重庆的人和事,我选择绕着走。世界那么小,我无意多牵绕。

今天,也只是简单说下,敲下边鼓吧。


一个是李云迪,最近他的欧洲巡演,很成功。对此,很多国内网友唏嘘感叹,对他“社死”又在表达深度同情,认为处理太重了。

另一个是黄某某,此人之前是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因为与女研究生发生关系,受到“从教授三级待遇降低为教授四级待遇”的实质性处理,让网友觉得惩罚太轻了。
对大家这种“轻重判断”,我是有认同的。但,这里只从审美和情感上,说几句掏心窝话。


为了简便行文,我将那位黄某某简称为“黄货”。我反感用"某某“来为脏人遮羞,但考虑用其真名也不合行业规范,而以前痛骂这类教授为“禽兽”又吃过官司,就尊其姓,易其名,简称“黄货”。


先说李云迪。以前我写过两篇文章,一篇叫
《李云迪的价值观幻灭》
,一篇叫
《各位,李云迪不是王雨磊呀!》
,具体内容大家去搜索阅读。


总之,从价值判断上,我对李云迪嫖娼的看法,既不像朝阳大妈那样又红又专,也不像乌合之众那像认为他嫖出艺术,嫖出风格。


在我心中,这个中国最顶级的音乐王子,这个曾经获得“中国十大青年领袖”的公共偶像,这个中国唯一夺得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冠军的艺术希望,因为嫖娼让艺术生命在这片土地上结束,真正代价是艺术本身。


官方的制度冷峻,绝不可能因为某个艺术巨星而变得温热,这也不合理。

就算李云迪嫖娼能被一些网友私心接受,但于其自身艺术生命负责而言,他显然也属于重大技术性操作失误。


我多说一句,人们误把朗朗和李云迪视为中国钢琴界两大山峰,但从纯艺术审美上,前者多少有些鄙俗,我更喜欢李云迪。


我曾经觉得,李云迪是可以从维也纳金色大厅走向世界艺术山巅的人。


但,在李云迪出事前后,我就为他价值观走进歧途感到遗憾,说白了,他飘了。


他不愿接受艺术家的孤独人生:

如今这个时代,我想换一种方式——与音乐相处时是寂寞的,但人生不能永远是孤独的状态”。

“也想拍电影,因为艺术在某个层面其实是相通的。体会不一样的人生,可以为自己的音乐注入新的生命力。

嫖娼,对李云迪艺术生命来说,也可能是一个天数,是宿命。甚至,也是救赎。


反正,通过嫖娼,李云迪重回孤独,告别喧嚣。艺术,是他从低谷走出来的唯一路径。


在这种语境下,我对李云迪这次巡演,当然也是欣赏的。


但,这个同城艺术家要回到艺术世界,也不能再被庸俗的文化风潮吹乱了那颗安宁的心。

对此,我在那篇
《各位,李云迪不是王雨磊呀!
》明确说:
李云迪,我认为最合理的未来人生,应该回到我所说的个人提升框架内,用心回到音乐艺术世界本身,也许可以抵达艺术的更高处。


如果将来法律文化大环境大背景发生变化,他的艺术人生仍然可能在这片土地上闪光。

现在, 李云迪在欧洲巡演,网上很多人在感叹:他的“社死”是一出可怕的社会悲剧。


纯属屁话。这得从公域和私心的表达,来区别对待。

这次李云迪的莫扎特奏鸣曲欧洲巡演,从3月至5月,一共有20站,算是他从艺术低谷中走出来一小步。

能不能以艺术价值,来证明自己,还有很长路要走。

座席情况与艺术境界是不对等的。简单地吹捧李云迪的艺术取得了复位甚至升级,没半点文化。


这更多是艺术评论的事。国内网友跟着喝彩,以此来为其嫖娼行为“正名”,进而诉求嫖娼合理的“制度正义”,太浅薄了。

这些庸俗视角本身,就代表着乌合之众的艺术审美和价值判断水平。


特别是,总是搬出舒伯特、帕格尼尼、贝多芬、胡适、郁达夫以及马丁·路德·金等人嫖娼史来说事,看似有煽动性,但这种口水文,带动不了大众艺术审美。


我直白点说,把视角总是停留在这个兴奋点上,才是可悲的。


艺术本身无国界,对李云迪最大的尊重,现在根本不是要捍卫他的嫖娼权,而是着眼于艺术创新的本土转化。

我说的这些,也不适合那些为李云迪叫屈的人,他们看不懂。


其实,我也为李云迪叫过屈,但角度方式不一样,大家从
《各位,李云迪不是王雨磊呀!》
这个标题就能看得出。


老铁都知道,王雨磊就是那个告我的涉嫌性侵、婚内与在校女生发生性关系的、被校方开掉的前教授。


这事当年动静闹得极大,比今天重庆师范大学“黄货”惹人恨一万倍。


当时,那个女生在视频中凄惨哭喊着指摘:“哥哥、姐姐们,帮我伸张正义,他强奸了很多人!”;那一夜,人心撕裂。


随即,华南理工大学就以“王雨磊严重违反教师职业操守”将之解聘了。


而王雨磊急吼吼地自证清白——夫妻感情不行,只是婚内出轨。


但受害女生家人指摘其是
“以辅导她妹妹写论文等名义不断接近她妹妹,通常说白天没有空辅导,所以选择晚上辅导……因此遭遇了性侵”。

我因为批王雨磊文章用了一些生猛的词,与之打了三年官司,那个女生又没出庭指证,官司就因个别字句“侮辱人格”,输了。


为此,我写过几十篇文章,来论证这是中国法律的耻辱。


其中,包括对方律师当庭以“王雨磊首先是个男人,其实者大学教授”,来试图从生理层面证明教授与女生发生关系有正当性。

其中,我和我的律师还复盘了中国大学教授性侵、强奸女生现象,最后我们认为,
“诱奸”才是当前高校老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最真实的存在。

你们说说,今天重师的事情,是不是诱奸?

但,骗奸诱奸,还真是个法律灰色地带。于是,教授提上裤子,怕个卵。

我还比较了单身青年嫖娼与大学教授(婚内)玩弄女生社会危害性差异,明确指出,从惩罚力度上,现在出现严重不对等不合理的尴尬。


如果公权力彻底封杀嫖娼青年的职业前途的制度是足够合理的,那么,至少对大学里那些玩弄女生的教授,要剥夺其“体制内身份”,让自谋生路。

从这个点来看,当初华南理工大学直接果断开掉王雨磊,王雨磊现在主要利用会写论文来在社会上搞培训混饭吃,这两个结果,我都是比较满意的。


一方面说明,华南理工大学确实是985,还是有点基本的是非、价值、利害判断水平的,把一个严重违反私德的教授赶出校门,也是校方起码的尊严。


当然,我虽然与王雨磊“汉贼势不两立”,但是,这家伙毕竟受到惩罚了,还是在自食其力,而不像重庆师范大学那个“黄货”,依然做着教授,只是职称低一级,待遇少点点。

尼玛,多年来,我竟然第一次对王雨磊多出几分同情,甚至好感了。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此时此刻,多想用比当初骂王雨磊更脏猛一万倍的语词,来骂“黄货”呀。


但,尽管法官是个傻逼,但官司又让我理性,加上有同城的原因,我忍了。


最后,再从理性层面,比较一下人们同情李云迪和痛恨“黄货们”,这背后的
制度性尴尬。


各位,李云迪不需要廉价的同情,但“黄货们”更应得到大众性批判。


遗憾的是,现在,大家对教授“诱奸”女生,已经越来越麻木了。


制度性尴尬与民意性错位,就是这样共生共长,这才是巨大的悲剧。


对今天这文章,我用个最通俗的语言总结一下:


如果骗奸诱奸女生的教授们只是受到职称降级这种莫名其妙的傻缺处理,就会让职称成为一种下贱的作恶工具。这样的制度性,堪称是一个最无厘头的教育游戏。

这,或许才是激发大众对李云迪所谓“遭遇制度不公”的非理性情绪的一种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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