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张图:
刚刚,东南大学官宣,马院院长袁久红卷铺盖走人,此人职业人生,大抵是彻底结束了。
关于此人的劣行以及恶果,我隆重推荐这篇《袁久红的恶疮流毒,还能洗干净吗(已做超连接,点开蓝色字体阅读)
因为这种猛文,我真没办法在主号上写了。
这件事,太脏太污,影响之坏,肯定是空前的,但也未必能绝后。
看过袁院长发的原图,就知道这事多污多恶劣。
从政治到思想,从教育到道德,这种影响,没法说,太严重了。
具体原因,你也懂的。
只说一点——这家伙曾经的身份,包括了东南大学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等等。
你想想看,有过这样身份光环,尽管现在他变成一条蛆了,但是,谁敢踩嘛,毕竟,造成脏水乱溅,会引人不快的。
当然,这个事还有太多值得挖的真相。这一点,上面推荐的文章也说得很清楚,我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下面,我要和大家探讨个严肃的问题——袁院长被免职了,这辈子,也许没有哪个学校会再把这坨屎给搬回家了,那么,这种人以后怎么办,如何了此残生?
之所以会想到这个问题,也是受自己经历的事情影响。
大家知道,我因为猛批华南理工大学前教授王某某,结果被这个之前社死得比袁院长还严重的涉嫌性侵女生的校园失德者给告了。
此人当时也迅速被华南理工大学免职,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有迎来任何官方信息为其洗去“涉嫌”二字。
不过,从他自证中,从权威媒体报道中,能确证的就是这位前王教授当时婚内出轨,和女生发生了关系。
我与前王教授交战了快三年,有一点特别佩服,人不要碧莲,很可能是无底线的。
此人从社死中挣扎出来后,一度竟然还扛着教授的身份,在教人写论文。
当时夜里狂喊被他“强奸”的女生姐姐说,前王教授接近她妹,也是以“辅导论文”的名义。
之前有消息说,某某大学还曾拟聘用这位被权威部门和单位都认定的失德教师,结果最后不了了之。
喝下这种脏水,得闹肚子的。
直到现在,前王教授还在以辅导论文的方式谋生,似乎生意做得还很不错。
当然,前王教授还有一项收入,就是打官司。
毕竟,江湖上有大量垃圾自媒体,连事实都说不清。
人家前王教授是“涉嫌性侵女生”,但这些自媒体直接就说他是“性侵”“强奸”。
于是,人家一告一个准,这些人只能纷纷赔钱求平安。
我写文章,有个底线就是事实不会出现错误。
当然,有时,我也控制不住情绪,对校园色魔乱搞女生的禽兽教师,总是痛骂其为“人渣”。
就是因为“禽兽”“人渣”这种词,我被这个婚内出轨女生且涉嫌性侵的失德者告了,理由就是侮辱了他的人格了。
这场官司很快就进入下一轮,从线上打到线下,我被迫被拖进入他的主场。说实话,确实太难了,得花各种费用,得耗大量精力。
反正,干就是了,不退!
所以,今天又看到一个高校严重失德的狗东西社死了,我还是蛮开心的。至少袁院长以后再精虫上脑,也没资源祸害女生了
各位,我做了个数据统计,这两年祸害校园女生的禽兽教师越来越多了。
这是社会之痛,时代之痛。
说实话,东南大学马院院长袁久红发的那个极为不堪的色情图(女生私处),最令我不安的,就是害怕那不是从色情网站上扒的,而是他拍了谁的。
如果这事又是涉及祸害女生,那就是丧尽天良了。
那么,做了如此脏污之事,袁久红这种人以后应该怎么了却残生呢?
说实话,前王大教授的样子,令我震惊,也令我警醒。
因为我根本看不到半点忏悔,也看不到任何耻感。甚至,还试图实施制度性报复。
假如袁久红院长也学这种做法,这个世界就真令人绝望了。
所以,对于袁久红应如何了却残生,我想真诚说三个的愿景:
第一:下跪忏悔
袁院长思想理论功底那么深,也是经常搞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人,现在,也是时候让自己红红脸出出汗了。
个人建议,袁院长就先在东南大学门口跪个三天,向全校师生谢罪。
因为你这一盆脏水,对这些普通师生都造成了严重污名化。
我记得东南大学马院,也是在四牌楼校区,应该没错。就跪四牌楼都行。
如果袁院长实在不愿在那里跪,我建议到江东门去,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门前跪下来。
那,就再接受一次红色教育吧。
第二:挥刀自宫
跪完之后,我建议袁院长对不受控制的身体进行惩罚。
毕竟,说起来也真不容易,打拼了大半生,才有了那么多权力身份,有了那么多学术资源,赢得那么多名头符号。
然而,就因为精虫上脑把这一切毁了,不惩罚一下自己骚动身躯,恐怕以后不得抑郁症,就得狂躁症。
自宫,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卿本太监,何须作人?
第三:隐居念经
跪完了,割完了,我个人建议,袁院长找个地方隐居,青灯孤影,了此残生。
个人建议,就在南京鸡鸣寺边上隐居。
天天认真听听真的鸡鸣叫声,不要再想那种人鸡狂叫了。
鸡鸣狗盗,前尘往事,施主,您就都忘了吧,可别再做花和尚了。
我真诚地说,千万不要学被华南理工大学开掉的那个前王教授了。
因为我能笃定判断——没有救赎,注定作死。
下跪忏悔,挥刀自宫,古刹青灯,这三大愿景,我认为,也是高校禽兽教师和色魔色狼们了却残生的必由之路。
袁施主,一路走好吧!
推荐阅读(已做超链接,点击以下绿体字即可阅读):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