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徐贲:美国马萨诸塞大学英语文学博士、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知识分子:我的思想和我们的行为》、《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政治是每个人的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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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格伦(S. Milgram)以他的《权威服从试验》闻名于世。他说,“好的试验就如同好的戏剧,表现的都是真实。”直到今天,米尔格伦的《权威服从试验》仍然如同一场能冲击观众公共意识的戏剧。在这个富有戏剧性的试验中,观众看到的是美国康州纽黑纹市的平凡而普通的居民,在所谓的“提高学习效率”的试验中,用电击方式加害于他人,成为奉命干脏活的人。
米尔格伦试验清晰明确地向观众展示了,在权威的诱导下,普通个人在不受胁迫的状态下,自愿地进行伤害他人的行为。正如米尔格伦的传记作者布拉斯(T. Blass)在《电醒世界的人》一书中所说,“我们看到,并不需要有邪恶、乖戾之人,就能做出不道德和非人性之事。……米尔格伦的发现让我们对社会压力下人的可塑性变得更为敏感,让我们对个人道德的观念有了新的看法。
就在我们自以为可以凭借良知解决道德难题的时候,米尔格伦的服从试验极具戏剧性地告诉我们,在那些暗含着强大社会压力的情境中,我们的道德感可以多么轻易地被践踏在脚下。”


尔格伦
就象一个好的戏剧家一样,米尔格伦总把人的普遍行为特征和心理成因放在具体的情境下来揭示,他是社会心理学界一位名副其实的“情境论者”(situationalist)。一个情境论者总是坚信,人的行为受直接环境的影响。然而,这还不能充分概括米尔格伦呈现给我们的社会心理戏剧。布拉斯赞叹道,“米尔格伦名列二十世纪最重要社会学家之列,是因为他的研究如此充满新意,他能够穿透显见的情境影响,进而揭示那些隐秘的情境因素及其出人意料的影响。”米尔格伦的实验让我们看到,那些实际上在影响我们行为的情境本身可能是多么暧昧,而在其中运作的规则又有多么隐晦。

米尔格伦在“权威服从试验”中设计的是一个虚构的情境。为了获得有效的实验结果,他只能对试验参加者谎称,试验是为了帮助提高学生的语言学习效能。其实,这个试验的真正目的是揭示人在服从权威过程中的社会心理机制。在试验室的虚构情境中,起作用的是“制度”,它的基本关系就是权威和服从。
“权威服从试验”的设计与纳粹极权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有联系的
。在米尔格伦最早报告试验结果的《服从的行为报告》(1963)中,他写道:“作为人行为的一个决定因素,服从与我们的时代特别相关。现在大家都知道,从1933年到1945年,几百万无辜的人是有人命令去杀死的。……非人性的政策也许是来自某一个人的头脑,但这些政策之所以能如此大规模地实施,靠的是许许多多人服从命令。”人们越是有过在极权统治下生活的经验, 就越是能察觉米尔格伦试验的虚构情境与自己真实生活世界间的联系,也就越能够感受到它的戏剧震撼力。

作恶情境冲突和行为决断
米尔格伦非常善于捕捉显见情境背后的隐性情境,并以隐性情境来揭示人行为更深一层的社会心理机制。有一次,米尔格伦家里有一个聚会。他岳母来了,向他抱怨,说纽约地铁上拥挤,居然没有一个年轻人给她让座。这是一个显见情境。在象纽约这样的大都市里,人与人陌路相逢。相互陌生冷淡的社会心理造成了漠视别人和缺乏互助意愿的公共行为特征。但是这却并不是米尔格伦感兴趣的结论。他问岳母,你请别人给你让座了吗?他岳母象看着一个头脑有毛病的人一样看着米尔格伦说,“没有。”

不久后,米尔格伦安排自己的研究生去纽约地铁做实地试验。他让试验者主动对乘客提出要求,看看他们是不是让座。结果发现,有56%被要求者让了座,12.3%在座上挤一挤腾出空座来,总数为68.3%。由于提出让座的要求,米尔格伦的试验进入了一个并非显见的情境。它因此有可能揭示一些比陌生人表面行为更复杂、更深层的社会心理因素,
如在互不相识的情况下,人们如何克服“求助”的心理障碍,如何主动“开启”(initiate)“信任”关系及关于“需要”的相互了解。了解陌生人间淡漠本身的形成因素,就可以想象,如果散沙型的原子状态群众能主动接近对象,也许就能在相当程度上克服这种相互隔离。

在公共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意义是什么呢?最直接、具体的行为意义必须落实到有或者没有某一行为。米尔格伦的许多实验都有这样的特点,先形成一个需要解决的选择冲突,并为解决或化解这个冲突要求进行一个明确具体的可见行为。在让座试验中,必须选择的行为就是让座或者不让座。同一行为后面可能有不同的动机。但是,就这一行为的明显公共展现而言,动机的差异并不那么重要。例如,当一个人受到了伤害或者不公正的待遇,有人站出来,为他提供帮助,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与袖手旁观的是两种不同的行为选择。再例如,
两个人都接到同一道“干脏活”的命令,服从和拒绝便是两种判然有别的行为选择,尽管它们可能包含一些相似的心理动因,例如拒绝的人也会“害怕”,顺从的人也会在心里暗暗“抵触”。


米尔格伦的“权威服从试验”同样是一个构建冲突情境,并要求以明确行为来化解冲突的实验,就象是戏剧情节由“冲突”到“化解”一样。米尔格伦把实验设计成一个作恶或者不作恶两种可能选择的冲突情境(伤害或者不伤害学生),这个情境要求一个明确无误的行为解决(按还是不按电击的电钮)

米尔格伦试验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为了保证试验结论的普遍有效性,米尔格伦对试验者采取了“海招”的方式。实验小组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并寄出许多邮递广告信,招募参与者前来耶鲁大学协助实验。“海招”到的参与者年龄
从20岁至50岁不等,包含各种教育背景,从小学毕业至博士学位都有。

参与者被告知,这是一项关于“体罚对于学习行为的效用”的实验,并被告知自身将扮演“老师”的角色,以教导隔壁房间的另一位参与者 --“学生”。然而,学生事实上是由实验人员所假冒的。 参与者被告知,他被随机挑选为担任“老师”,并获得了一张“答案卷”。实验小组并向他说明隔壁被挑选为“学生”的参与者也拿到了一张“题目卷”。但事实上两张纸都是“答案卷”,而所有真正的参与者都是“老师”。“老师”和“学生”分处不同房间,他们不能看到对方,但能隔著墙壁以声音互相沟通。参与者有的甚至被事先告知隔壁参与者患有心脏疾病。

“老师”被给予一具据称从45伏特起跳的电击控制器,控制器连结至一具发电机,并被告知这具控制器能使隔壁的“学生”受到电击。“老师”所取得的答案卷上列出了一些搭配好的单字,而“老师”的任务便是教导隔壁的“学生”。老师会逐一朗读这些单字配对给学生听,朗读完毕后老师会开始考试,每个单字配对会念出四个单字选项让学生作答,学生会按下按钮以指出正确答案。如果学生答对了,老师会继续测验其他单字。如果学生答错了,老师会对学生施以电击,每逢作答错误,电击的瓦特数也会随之提升。

参与者相信,学生每次作答错误会真的遭到电击,但事实上并没有电击产生。在隔壁房间里,由实验人员所假冒的学生打开录音机,录音机会搭配著发电机的动作而播放预先录制的尖叫声,随著电击伏特数提升也会有更为惊人的尖叫声。当瓦特数提升到一定程度后,假冒的学生会开始敲打墙壁,而在敲打墙壁数次后则会开始抱怨他患有心脏疾病。接下来当瓦特数继续提升一定程度后,学生将会突然保持沉默,停止作答、并停止尖叫和其他反应。若是参与者表示想要停止实验时,实验人员以这样的“权威话语”下达指示:“请继续”、“这个实验需要你继续进行,请继续”、“你继续进行是必要的”、“责任由我来召,请继续”。如果经过反复敦促,参与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实验便会停止。否则,实验将继续进行,直到参与者施加的惩罚电流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并持续三次后,实验才会停止。

在进行实验之前,米尔格伦曾和他的心理学家同事们做了预测实验结果的测验,他们全都认为只有1 % 到10 % 的参加者会狠下心来继续惩罚直到最大伏特数。结果在米尔格伦的第一次实验中,百分之65(40人中超过27人)的参与者都达到了最大的450伏特惩罚,尽管他们都表现出不太舒服;每个人都在伏特数到达某种程度时暂停并质疑这项实验,一些人甚至说他们想退回实验的报酬。没有参与者在到达300伏特之前坚持停止。
后来米尔格伦自己以及许多全世界的心理学家也做了类似或有所差异的实验,但都得到了类似的结果。

米尔格伦试验所揭示的不是一般显见境遇中人的行为特征(如虐待的动机造成伤害行为,或者人因胁迫而服从),而且更是一种隐秘的情境因素(尤其是,为什么人在没有虐待动机时也会有伤害行为,虽无胁迫却照样会服从)。米尔格伦并不是第一个关注权威服从的心理学家。他和以前的权威服从研究有重要的不同,那就是,
在米尔格伦之前,研究者往往从服从者的个人性格或素质去理解服从行为倾向,从个人性格来预测服从的可能性和可能程度。从个人性格或素质论出发,研究者会预测大多数的人是“好人”。大多数人善良而具有同情心,这些是影响大多数人行为的主要因素。所以,试验参与者在面临是否伤害别人的选择冲突的情境下,一般都会作出不伤害的选择。只有少数有伤害欲和硬心肠的人,才会把命令伤害的实验指示看成是正当行为。米尔格伦试验开始前,心理学家们预测只有1%到10%的人会将电击进行到450伏,就是出于这样一种个人性格的假设。

米尔格伦试验显然不是局限在这样的个人行为显见情境上。
他的试验是为了挑战个人性格决定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个人性格决定论者)把注意力放在自我完足的个人性格上,而不是放在他所置身于其中的情境上。正因为如此,他们预期只有很少的参加者会照着试验者的话去做。”米尔格伦所说的“置身于其中的情境”是一种不那么显见的权威和服从的关系。它不仅包括指示者叫服从者做什么,而且还包括指示者用何种方法,以何种理由去诱导服从者的服从行为。而后面的这一部分则构成了一种有别于显见情境的隐秘情境,那就是米尔格伦所说的“组织化的社会环境”(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
一个人在作恶的制度中扮演什么样角色,起什么作用,由不得他个人的性格和素质来作主。
现实中的强制性作恶制度会比米尔格伦虚拟的加害情境更把人角色化和去个性化。一旦作恶的制度建立起来,把任何人放进这个制度,只要他在其中起作用,就不可避免地会担当作恶的角色。个人性格论者往往对“好人”抵抗或改变坏制度寄予太大的期待。但是米尔格伦不鼓励这种期待,他的权威试验证明他有理由质疑和挑战这种期待。


“艾克曼试验”
在米尔格伦试验引起的许多争论中,有一个是关于科学试验伦理的问题,那就是,科学家是否可以在参与者不知情,甚至被误导的情况下将他们作为可能有伤害后果试验的对象。在《巴甫洛夫的狗》的序言中,剧作家丹尼'阿布斯(D. Abse)就对米尔格伦试验从伦理角度作出批评。他写道,“为了让参加试验者有艾克曼的行为,试验设计者自己不得不先在某种程度有希姆莱(党卫军首魁)的行为。”阿布斯的批评无意中证实了米尔格伦关于坏制度制造坏角色的想法。


米尔格伦用试验与戏剧类似特征反驳了阿布斯的指责。他认为,戏剧能帮助科学家理解与人有关的试验目的和方法特征。他说,“好的试验就如同好的戏剧,表现的都是真实。”试验室和剧场戏剧的区别仅仅在于,剧作家可以从头到尾地写好一个剧本,但试验者在做完试验之前并不知道结尾会是怎样。阿布斯所指责的那种“试验者欺骗”,其实是一种“技术性幻觉”。米尔格伦说,“作为一个戏剧家,你一定知道,幻觉可以起到启发真实的作用。戏剧之所以是戏剧,全在于善用幻觉。”戏剧家和试验者都营造人为的环境,只是在戏剧或在试验室的不同而已。参与戏剧或试验的人都接受这种人为的环境。看戏的人若被戏剧感动或对之有所领悟,并不觉得戏剧在欺骗他们。同样,试验参与者若知道试验的目的和意义,也不会有受欺骗的感觉。”

米尔格伦试验具有两种相互联系,却又有所区别的意义,一种是一般的法律和哲学意义,一种是纳粹极权邪恶的特殊历史教训。在法律和哲学上有关服从的观点意义重大,但是却很少涉及人们在遇到实际情况时会采取怎样的行动。米尔格伦在耶鲁大学设计了这个实验,便是为了测试,一般普通的市民会因为科学家所下达的命令而愿意在另一个人身上加诸多少的痛苦。后来发现,当科学权威命令参与者伤害另一个人,即便参与者感受到强烈的道德不安,多数情况下仍然服从了命令。
阿伦特
然而,米尔格伦明确表明,他的试验是为了帮助理解更为现实的极权邪恶。他曾强调,他的试验结果与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的结论是一致的。因此常常被称作是“艾克曼试验”。米尔格写道,“那些在高伏特层次上电击受害者的人们,一般的解释是,他们是恶人,是社会中有虐待狂的少数。但是,如果我们思虑到有三分之二的参与者都属于‘服从’者这一类,而他们又都是一些平常人,……那么称他们为恶人就成问题了。这种现象的确令人想起汉娜.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中提出的问题。阿伦特认为检查官要把艾克曼描绘为一个虐待狂的恶人,完全是错了。……在我们的试验中,观察了好几百平常人服从权威,我必须作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阿伦特关于‘平庸的邪恶’的想法比任何人所能想象的更接近事实。平常人电击受害者只是出于服从,把这当作他的责任,并不是出于什么特别的加害心。这也许正是我们试验的最根本的教训:平常人,只是尽忠职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敌意,却能够成为某种可怕的破坏的实行者。”

1960年代是美国公众思考纳粹邪恶发生重要变化和发展的年代。在这之前,纳粹邪恶大多放在“解放话语”中来叙述,盟军的胜利把世界从纳粹的邪恶中解放出来,正义战胜了邪恶,世界可以从此充满乐观地“向前看”了。1960年代以后,纳粹的邪恶,尤其是犹太人大屠杀被放在“人性悲剧话语”中重新叙述,邪恶和正义一样被看成是人性的一部分。人的邪恶会在邪恶的制度中无限放大,邪恶的制度并不会因希特勒这样的魔头灭亡而就此永远消失。
毫不奇怪,那些有类似极权社会生活经验的人们,他们对米尔格伦试验的启示有更加刻骨铭心的感受。在米尔格伦去世后的一次纪念会上,他以前的一位学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在场的人们,那些在专制独裁统治下的人深深懂得米尔格伦工作的意义,米尔格伦帮助他们鼓起抵抗暴政的勇气。

一位名叫Eduardo Grutzky的犹太人感谢米尔格伦帮助他认识了自己的过去。他说,“我是一名犹太人,1970年代在阿根廷的法西斯监狱中度过了七年,……折磨我和杀害我朋友的大多数都是‘平常人
。几年前我知道了米尔格伦,他开启了我的思想,让我懂得这个世界。”一个名叫Vera Gubela的克罗蒂亚心理学家读了米尔格伦的书,联想到眼前社会中正在发生的事情,“我第一次读(米尔格伦)论服从权威的书时,对他在试验室里的观察着迷。当我身处于Bosnia和Herzegovina的战争中时,我亲眼目睹了相同的现象,当然不再是着迷。然而我总是随身带着米尔格伦的书,……我一再地阅读他的书,他对残忍行为现象的分析令我折服。”

米尔格伦是在美国的民主环境中带着与德国纳粹极权直接相关的问题意识来从事权威服从试验的。他作出的一般结论有的直接与极权统治制度相似,有的则又与非极权社会的制度相似。生活在不同制度下的人们在米尔格伦试验中看到与自己生活环境的相关性,侧重点自然会有所不同。
阿伦特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提出,艾克曼是一个平常的德国人,他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扮演了一个“服从命令、尽忠职守”的角色。这个说法引起过很大的争议。不同意阿伦特看法者提出,艾克曼扮演的是一个远比“被动服从”要积极,因此也更邪恶的角色。从1963年到1965年,在德国法兰克福进行对22名前纳粹党卫军成员的审判,这些罪犯们有的把婴儿抛到空中当靶子来射击,有的把人活活丢入火中烧死,把活人在墙上摔碎颅骨,这样的罪行已经远远超过了“被动服从”的程度。法兰克福审判”因此成为“艾克曼审判”的补充,它让我们看到,尽管米尔格伦试验揭示了一般情况下好人作恶的情况,但它并不能对那些在极权制度下特别乐意干脏活、特别积极主动、创造发挥地干脏活者的恶行作出充分而恰当的解释。


1961年,阿道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

也许米尔格伦的试验从一开始就不是为揭示这类特殊作恶行为的实质而设计的。它的目的要普遍、一般得多。在一篇写于1967年的文稿中,米尔格伦写道,“在引入(服从)研究的问题时,我是把它放在纳粹德国的行为背景上的。……但是,作为人行为问题,服从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有了纳粹的例子。服从问题对于了解社会(和个人在社会中角色)的重要性是超越特殊事例的。把服从与纳粹德国的行为过紧地联系在一起,这甚至可能是错误的。即使从没有过纳粹德国,即使犹太人从未成为受害者,服从权威仍然值得心理学去分析研究。
米尔格伦试验的结果因此往往被用来试验在民主法制的国家里,个人如何因为感觉不到个人行为伦理的重要,而放弃了必要的基本原则,因而做出盲目服从的事情。例如,圣地亚哥大学法学教授哈特维尔(S. Hartwell)曾经描述过这样一件事情,他的法律系学生为民事小诉讼的当事人提供咨询,而他本人则在隔壁的办公室里随时为这些学生提供帮助。其实诉讼当事人是哈特维尔教授事先安排好的。诉讼当事人问每个学生的是同一个问题,“到法庭上我该怎么说?”由于哈特维尔在课堂上曾指导他的学生,说只要能打赢官司,可以作伪证,结果他的24个学生中,有23个对那个诉讼当事人的问题回答道,“可以作伪证。”
米勒(A. G. Miller)在《服从试验:社会科学争议之案例》一书中用许多材料证明,对米尔格伦试验的赞赏者都是因为它揭示了大屠杀中普通人的作恶心理机制。赞赏者之一,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莫斯柯维奇(S. Moscovici)自己就的受大屠杀之害的亲身体验,他对米尔格伦试验的伦理争议提出了这样的看法:“米尔格伦试验引起了一片道德抗议和以伦理为理由的说东道西。……只有那些经历过战争恐怖和集中营的人们才会知道这些批评有多么琐屑无聊。”
米勒在另一项研究中发现,论及米尔格伦试验的文章有86%提到了纳粹德国,有19%还特别提到了艾克曼。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米尔格伦试验,基本上都会得出肯定的结论。这个角度本身就包含着明确的问题意识:如何避免象大屠杀这类特别邪恶的人道灾难?大屠杀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暴行和残害,而是一种从国家最高统治意识形态获得合理性、由国家机器和制度组织、由国家官僚体制一层一层贯彻执行、以国家暴力和恐怖为手段的暴行和残害。这种暴行和残害不仅针对受害者的肉体,而且也针对他们的思想。
(未完待续)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历史学人”
ID:The-Histo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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