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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的历史》,【美】玛丽莲∙亚龙 著,浙江大学出版社
导读 
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项已有50年历史的裁决案——“罗诉韦德案”,该裁决案生效于1973年,罗是当时一位希望堕胎女子的化名,韦德是当地检察官的名字,所以叫“罗诉韦德”,该案件以7:2的表决承认了美国堕胎的合法化。但仍有无数的保守主义者和右翼分子对此深感愤怒,阻挠女性堕胎。
而如今对它的推翻,等于结束了美国近50年来对堕胎的宪法保护,将堕胎的自主权交由各州政府来决定。这几乎引起了全世界舆论的轩然大波和反对,认为这是对于女性健康和权利的暴力剥夺。
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是,随着一些州开始陆续实施堕胎禁令,民众对避孕药、甚至节育环等避孕措施的需求正在激增。
从古至今,法律规定与女性地位紧密相连。从古希腊规定“女性只是丈夫的附属品”,到英格兰法律将婚姻从宗教中剥离,再到今日的禁止堕胎,观念的改变附着在社会和法律对女性角色的定位上,想了解妻子在婚姻中角色的变化,可以看看《太太的历史》(又译《妻子的历史》)这本社会学科普小书。
作者玛丽莲∙亚龙,曾为美国斯坦福大学“女性与性别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因病去世。书写这本书时,她对女性史学者和家庭史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她的作品包括《闺蜜:女性情谊的历史》《法国人如何发明爱情》等。
妻子与丈夫的角色定位,最初起源于哪里?只有了解这些,才知道女性面对不公要抗争什么,以及强大的对抗面又是什么。
《圣经》中亚当与夏娃的故事是男人和女人角色定位的鼻祖:上帝用亚当肋骨创造夏娃喻示着女人不如男人,她必须依赖男人才能生存,这也决定了女性地位的起点。
于是,婚后的妻子必须为夫是从,妻子和牛羊、仆人一样,是丈夫的财产,而且,妻子还有“生下儿子”的重任。而丈夫如果不喜欢妻子了,妻子不服他的管教或者不育,都可以一纸休书摆脱妻子。
《银行家和他的妻子》
《圣经》中这样写道:
    “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她们要闭口不言,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
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法律规定,父亲必须将家族财产的部分分给女儿做嫁妆,这也直接决定了女性可以嫁什么样的男性,也形成了门当户对理念的雏形。对于嫁妆丰厚的女性来说,这也是她嫁到夫家身份地位的象征。在今天,这份“嫁妆”可能是女性的家世、容貌、修养、学识等等,可见其社会意义的深远。
画作《阿尔诺菲尼夫妇》
生儿育女是妻子最重要的任务,这一时期的法律认为堕胎是女性的罪恶。法律将杀婴视为谋杀,谋杀者将处以死刑。因此,当时的女性往往儿女成群,普遍生育七八个孩子。
使婚姻真正体现夫妻之间的两情相悦,是从16世纪英格兰时期将婚礼这项事宜从宗教圣礼中剔除。既然和宗教有了剥离,社会开始强调婚姻本身的价值和尊严,而不仅仅是履行义务。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爱情开始变成了婚姻的首要条件。莎士比亚的代表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用悲剧来告诉世人:婚姻的首要条件是爱,不能强迫一个人嫁给她不爱的人。
到了维多利亚时期,社会普遍的观念是,结婚的两人应当互相吸引,但多数人也同意婚姻持久不是光靠爱情就变够了,选择伴侣的条件,还包括相同的社会与宗教背景、相互尊重与共同的价值观。维多利亚女王本人便幸运的是幸福婚姻的最高代言人。
维多利亚女王一家
但当时的法律规定,家庭的主要财产只能给长子继承,若家庭里没有长子,就需要过继或者由法律制定相关继承人。所以,这个时期的婚姻必定是一头爱情,一头金钱。从我们之前对简∙奥斯汀的故事中(关于奥斯汀)就可以看出。
在婚姻的发展状态中,一夫多妻也是婚姻的一种存在形式。
对于一夫多妻制,有两个真实又对立的观点,一位摩门教中一夫多妻制中的女性说:
“我相信如果不是宗教信仰的关系,没有女人会接受一夫多妻制,同意一夫多妻的女人莫不痛苦牺牲自己的心愿。家里有了第三者,势必会搅乱原有的信任与安全感。”
怀有这种情感的女性应该是大多数吧,像已故赌王何鸿燊的三房女儿何超莲在近期接受采访时谈到,妈妈年轻时的日子很不好过,还患有严重的抑郁症,经常哭。这应该也是身处其中女性的普遍心态。
但另一位堪称摩门教一夫多妻制代言女性的观点却是:
她不爱她打算嫁的丈夫,但是,她很爱他的妻子们,以及她们彼此间的姊妹情谊。一位妻子负责厨房事物,一位负责房间打扫,一位负责孩子的洗漱,她们三个“互相帮助,互敬互爱,牵手度过永生”。
虽然让人惊奇,但这显然不是基于爱情关系来选择配偶,而是其他因素。
这里不得不提香港另一位富豪刘銮雄的现任妻子甘比,在十几年的争宠中,她更多是把对方当作自己的老板,不过多掺杂自身情感,才貌似“赢”到了最后。
这样的“段位”都不是普通女性可以接受和做到的,但也是世间确实存在的一种男女关系。
19世纪的美国,教育的重要性开始体现,很多女子学院纷纷成立,但当时女子受教育的价值还是在于培养好妻子和好母亲,但也有人开始质疑婚姻对女性造成的不公。
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便是其中的代表,她是纽约州一位杰出律师的女儿,家庭富裕,受过超过同时代女生的良好教育。在父亲办公室时,她经常看到在婚姻中遭受“不公与残酷”的女性来寻求父亲的法律协助,父亲告诉她,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就要说服立法者通过新法,这也激起了斯坦顿的女性主义意识。
幸运的是,她的另一半亨利是强烈要求废除奴隶制的进步人士。两人有同样改变社会不公现状的勇气和激情。但哪怕两人志同道合,婚后对于个人抱负的丧失和操持家务的辛劳让她领悟到:女人身兼妻子、母亲、管家数职,这让她们深感疲惫,她希望也以一己之力,解决处于同样处境女性的问题。
从1850年起,她就将进步女性大声主张的议题呈现给美国大众,呼吁女性拥有投票权。在她的努力下,纽约州在1860年通过了“已婚妇女财产法”,妻子终于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和收入,而不是之前法律规定的妻子的财产全部归属丈夫分配。
她曾发表过名为“人本孤独”的演说,驳斥了女性的本质属于母亲、妻子、女儿等附属于男性的角色,女性的本质“必须在各自独立的灵魂与追求自立的需求里寻找”,”男人与女人都必须靠自己“,这些言论,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是不是仍旧发人深省?
但另一方面,传统婚姻的捍卫者也不会轻易退出,同为女性的作家伊丽莎白·林顿就认为,女性应该坚守”男主外,女主内“的二分法,反对女性参与政治,因为女性拥有投票权有害婚姻,因为这是导致夫妻失和的决定性因素,她问读者:
    “想象一个疲惫的商人暨热心的政治家回到家中,妻子的投票意向居然与他相反⋯⋯我们都见过与丈夫唱反调的悲惨例子。”
当时美国著名的女性杂志《仕女杂志》虽然被迫承认社会发生了改变,但还是以各种论调和文章阻止女性的进步改变,杂志谴责“女孩一窝蜂错误地投入商业与生意的世界”,赞美努力“将家务当作科学,将家务事提升到更高层次的女性”。
在避孕与堕胎运动中,有一个重要的女性人物:玛格丽特·桑格,她也被称为妇女节育运动的先驱。
桑格的母亲一共生了11个孩子,50岁时死于过劳与肺炎。幼时年看到不断怀孕生子而受尽磨难的母亲,让她下决心致力于推动已婚妇女的合法避孕。
当时的女性以披肩蒙头、在5美元一次的廉价堕胎诊所前排队的情景让她感触颇深,而女性因为自行堕胎而死于败血症的案例也让她心痛不已。
面对这些让女性受到伤害的社会事件,她开始在报纸上撰写专栏,讨论女性的怀孕、避孕和堕胎等话题,引来了激烈的正反辩论,甚至被查封了专栏。
自此,桑格与法律便时有冲突,她不断被审判、被捕、罚款、坐牢,有关她的话题都会激起大众的激愤或更多的支持,在反复的斗争中,她还是得到了许多支持者,也使社会包括当时的教会逐渐接受了节育与避孕。
而堕胎的合法化,让许多女性可以尽情享受性生活而不必害怕怀孕。因为,在进步的婚姻理念中,妻子追求的不仅是美好的性爱,还有和丈夫的爱情、温暖、尊重、友谊、共同的兴趣和承诺。这也是我们理想中的美好婚姻。
作者对待婚姻的态度无疑是乐观的:在双方互敬互爱、相对平等的前提下,嫁为人妻仍是有好处的。面对人生不可避免的挫折,夫妻间互相寻求安慰与支持,互相分享想法、希望与快乐、恐惧与哀伤、经验与回忆。这显然与波伏娃(波伏娃的故事)认为婚姻对女性的消耗不同,也有其积极和温暖的一面。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丈夫是精神分析大师欧文∙亚龙,两人年少时相遇结婚,一起度过了70年的岁月,生育了四个子女。在玛丽莲过世之前,两人合著了《死亡与生命手记》。
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未来也会有更多观念的转变,就像作者大胆设想的,如果同性恋伴侣也可以收养孩子,那妻子一词还有意义吗?如果独身女性可以养育孩子,妻子一词是不是会渐渐失掉她的本质含义,而成为代表“温柔、服务、养育、情感丰富等传统女性特质”的词语呢?
而这些的实现,靠的就是法律的保障和进步,这也是社会对于禁止堕胎的宪法如此反对的原因所在,因为,它让女性走向了后退。
那些反堕胎人士谴责舍弃亲身骨肉的女性违反自然,抨击寻求堕胎的女性是“只想摆脱母性照顾、毫不掩饰也毫无歉意”,对她们大失所望。但,这些人没有看到的是,在“堕胎合法化”之前,没有营业执照的医师在暗巷里帮人堕胎,或者孕妇用漂白水、衣架等自行流产,从20年代到70年代,美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妇女堕胎失败需求紧急医疗协助,平均每年死于堕胎的女性约15000例。
画作《时髦的婚姻》
而据《柳叶刀》的最新调查,全球每年有3300万女性接受了不安全的堕胎方式,因为法律不允许她们获得安全的堕胎医疗服务。这种不安全的方式,对女性的身体,该是多大的伤害呢?
而女性的怀孕,另一半也要负同样甚至更大的责任。这也是另一个需要社会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在时代的种种剧变中,我们期待看到,在未来女性世界里,有更多元的可能性和更丰富的自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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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路:热爱阅读的资深出版编辑,关注女性成长,讲述女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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