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英卓 移民一路坦途
自新冠疫情在美国爆发以来,各州新冠肺炎感染人数攀升,截至美国东部时间4月14日晚上九时,全美共报告新冠肺炎确诊超过61万例,死亡人数超过2万5千例。3月13日,川普总统宣布进入全国紧急状态,除了essential business, 全民居家隔离,经济大受影响,各大公司减薪裁员的消息也是铺天盖地而来。四月份第一个星期就有6,600,000人失业,三月初到四月初这一个月共有17,000,000失业,失业率高达11%。
许多在美华人更是雪上加霜,既面临着失业的风险,又有身份保持的担忧。CNN对此特别发了长篇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文中也引述了英卓律所曹英律师发表的有关评论,【见下图】
该文也被美国中文媒体和国内各大媒体争相转载,有的文章标题被译为【在美中国人的两难处境:美国梦不再,中国家难回】
为了帮助大家走出两难的处境,我们英卓律所收集整理了一些大家关心的与身份保持和政府福利相关的问题和答案,希望能有助于大家渡过难关,再创辉煌!
01
疫情下移民局关于被解雇后与Grace Period 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吗?
Law
自2017年1月以来,移民局明文规定H-1B, L-1, O-1, TN, H1B1, E类工作签证持有人在失业后有60天的Grace Period用于转换成其它身份或者离境。但自疫情在美国爆发以来,形势急转直下,3月13日,川普总统宣布进入全国紧急状态。至今,全美已有42个州颁布了居家令,确诊人数超过61万,死亡超过25,000人,触目惊心。然而,移民局面对如此严峻的事态,只在4月13日,发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通知,并没有明确延长现行60天的Grace Period,还是敦促大家要按时递交申请,万一晚了的话,申请人需提供充足的文件以证明延迟是由与COVID-19 相关的,不可控的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造成的。
经济不好,找不到工作,这是所有人都面临的,以“经济不好,找不到工作”为由来证明文件递交延迟,不太可能会被移民局接受。但如果申请人确实受到新冠肺炎的direct impact,(如申请人是医护人员,因救护新冠病人根本没时间准时递交延期申请,甚至因救护新冠病人染上新冠肺炎住院)因此晚交了延期申请,则完全满足与COVID-19相关的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的要求。
好消息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 急众人之所急,已于4月3日把移民局告上了联邦法庭,力图让法官接受COVID-19疫情大爆发本身就是不由申请人控制的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s,法庭应该下令移民局把所有的与合法移民相关的截止日期都延长到全国紧急状态结束后90天。大家拭目以待!
02
被解雇后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吗?
Law
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期间,雇主有责任为雇员缴纳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因为这是一种保险,不是现金福利,所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不会违反今年二月实施的移民法下的Public Charge Rule。但一些州的法律规定,领取救济金的人必须随时可以开始工作。H-1B持有人因需要办理H-1B Transfer, 不一定能随时开始工作,所以不建议H-1B持有人申请失业救济金。但EAD 工作许可不与雇主绑定,所以持EAD 工作许可的小伙伴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
03
H-1B被解雇后如何保持身份?
Law
H-1B 持有人在被公司解雇后的60天之内,需要递交转换成其它身份的申请或者离境,才不会非法滞留。如果非法滞留的天数累积达到180天,之后3年将不能入境。如果非法滞留的天数累积达到365天,之后10年将不能入境。转换身份的申请只要在被公司解雇后的60天之内递上去,就可以合法在境内等待审批结果。转换其它身份的申请可以考虑H-4, F-2, L-2, F-1 等等。
如果H-1B 持有人已经开始办理绿卡,在被公司解雇后,原公司可以不撤销绿卡申请。原因是绿卡申请是基于将来的工作。如果几年后,绿卡申请的受益人的排期到了,经济情况也好转,原公司还愿意履行承诺,受益人还是可以回到原公司工作的。
04
H-1B持有人或F-1 OPT暂时被furlough 60天,会影响以后申请initial H-1B, H-1B Extension, H-1B Transfer和绿卡吗?
Law
虽然都是停薪留职,Furlough 和Leave of absence 是有区别的。Furlough 指的是因公司业务量减少,雇主要求员工停薪留职。Leave of absence 是雇员因个人身体不适或照顾家人等原因,要求公司为其停薪留职。
公司里既有H-1B 的员工,又有公民和绿卡员工。如果雇主一视同仁,让所有的雇员都Furlough,都不发薪水,那么雇主将涉嫌违反移民法。按移民法的要求,不管H-1B员工是否上班,雇主都必须支付H-1B员工约定工资。如果雇主不一视同仁,Furlough期间只发H-1B员工工资,而不给公民和绿卡员工发工资,势必又会导致雇主被认为是歧视非H-1B员工。雇主进退维谷。所以现实中有些雇主为了不违反州的劳动法和联邦的移民法,又为了减少支出,雇主会名义上让所有员工Furlough,实际上让H-1B员工把这看作temporary termination 对待。而这又势必会引起H-1B员工的身份保持的问题。
而如果雇员在特殊情况下主动要求Leave of absence,又有充分的理由的话,就不会触发身份保持的问题。
救星来了!3月31日,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小企业局 (SBA)联手推出了资金总额高达3490亿美金的员工薪资保护计划 (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PPP) 贷款项目。员工在5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PPP贷款。申请的公司如果在2月15日至4月26日之间裁减了员工,可以在6月30日之前召回被裁的员工,恢复到疫情前的员工人数和薪资水平。如果雇主把申请到的PPP贷款用在支付员工工资,福利,医疗保险,房租,水电等项目上,其中8个星期的与工资有关的支出可以不用偿还,即政府帮公司付工资。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PPP 贷款的详情,请看SBA 贷款专员 - John Xu 的【专家解答】
赶快把这重大利好的消息告诉你老板,尽快结束Furlough这段无薪水的日子吧!如果实在不能避免因Furlough而无薪水的时间,在以后申请H-1B Extension, H-1B Transfer和绿卡时,可以尝试用 Extraordinary Circumstance Exception 来应对可能出现的Request for additional evidence.
因F-1 OPT 第一年期间可以做unpaid intern 的工作,所以在Furlough期间,持F-1 OPT 的小伙伴可以向老板解释unpaid 是可以的,但要有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才能合法保持身份。
05
不是公民,没有绿卡,可以领取$1200美刀的Stimulus Check吗?会影响办绿卡吗?
Law
在国会通过的二万二千亿的stimulus package 中包含的最多$1,200 的stimulus check 是给收入不高于$75,000并且有Social Security Number 的纳税人的。所以,正常纳税,在公司payroll 上的持H-1B, O, TN 等工作签证,和F-1 OPT, CPT, H-4 等EAD 工作许可持有人都可以领取。因该stimulus check的性质属于tax rebate, 不是现金福利,所以不违反Public Charge Rule, 不影响绿卡申请。
如你有任何与工作签证,绿卡申请以及身份保持相关的问题,欢迎加英卓小助手的微信,和曹英律师预约咨询,或加入我们的相关微信群和小伙伴们讨论分享彼此的经历,及时掌握第一手的工作签证,绿卡,身份保持的信息。
在此,英卓律所向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致敬,特别是华裔医护人员致敬!(这里也和大家分享曹英律师的朋友-刘友军的文章:<<天使太太 - 上抗疫前线>>)。
英卓律所向在主流媒体上积极报道在美华人进退两难处境的记者-Shen Lu致敬!(CNN文章
<<Chinese workers in the US are losing their visas with their jobs. But flying home to China is too expensive>>
原文链接: https://amp.cnn.com/cnn/2020/04/08/business/china-us-coronavirus-workers-intl-hnk)

英卓律所向自发地积极支援美国抗疫的华人们致敬!(相关报道请看:媒体报道 | 纽约时报:《面对不公对待的华裔美国人,在新冠之战中联合起来援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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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律师是位于美国大纽约地区Ying Cao Law LLC (英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纽约分会Corporate Practice委员会秘书长,拥有纽约和新泽西两州的律师牌。从2006年执业至今,曹英律师的客户从上市公司,初创企业到各领域专业人士和杰出人才。过硬的专业素质,高性价比的服务,远高于业界平均水平的案件成功率,高效的律师和案件管理团队,让英卓律师事务所在大纽约地区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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