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KTV浪了一晚上,有个同学点了首
《21 Guns》
,听他唱的那个难听我真是着急啊,就抢过麦克自己上了,没想到隔了这么好多年我依然能完整的唱下来,感觉很爽。

那今儿就来聊聊Green Day吧。
现在国内都把他们的队名翻译成“绿日”,我刚开始听的时候都是翻译成“青葱岁月”,那时候他们都是朋克小青年,现在每个人恨不得都要奔五了,确实没法再不要脸的说自己青葱了。
朋克是一种年轻化的音乐,70年代中期,以以性手枪的第一张专辑《GOD SAVE THE QUEEN》为确立的标志。为什么会出现朋克乐呢?你可以找到很多深层的文化根源,但我觉得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
七十年代最流行的音乐类型是华丽摇滚,比如像皇后、大卫鲍伊那种,这种音乐在技术上门槛很高,你得练很多年才能像皇后的吉他手布莱恩•梅那样弹优美流畅的Solo,小青年们想要用音乐发泄情绪,技术是个死门槛。
这时候性手枪乐队站了出来,他们大声的说:我们的技术很烂,只会三个和弦,但依然可以用音乐表达自我!
朋克的出现让大批小青年投身到了音乐创作之中,你不需要非得是音乐学院的学霸才可以组乐队,三个和弦一个月就学会了。
我在二十出头的时候非常喜欢听朋克乐,但我觉得性手枪不好听,更多的是听Ramons,后来更年轻化一些的Sum 41以及Green day。
我听的第一张绿日就是他们的成名专辑《Dookie》,我记得应该是在五道口买的打口磁带,封面很可爱。
这张专辑是典型的流行朋克风格,其中我最喜欢这首《Longview》
出这张专辑的时候他们刚刚20出头,歌词写的也都是愤怒小青年的那些事儿,有时候骂骂社会,有时候骂骂自己不讲卫生的操蛋生活,这首歌的歌词就是这种调调,我贴一段你们感受下。
I Sit around and watch the tube but, nothing's on
随地乱坐盯着电视机,但没什么可看的
I Change the channels for an hour or two
换电视频道换了一两个小时
Twiddle my thumbs just for a bit
玩弄了一会儿我的大拇指
I'm sick of all the same old shit
我对这些老玩意儿都厌倦了
In a house with unlocked doors
在一间没锁门的房子里
And I'm fucking lazy
我真他妈懒
Bite my lip and close my eyes
咬着我的嘴唇闭上我的眼睛
Take me away to paradise
带我离开去天堂
I'm so damn bored I'm going blind
我是如此无聊我正趋于盲目
And I smell like shit
我闻起来就像大便
知道为什么我喜欢朋克了吧,因为我的生活那时候就是这个熊样啊!
这张里除了最热门的《Basket Case》,还有一首《She》也很好听,

听朋克音乐会给你那种“喷溅荷尔蒙”的感觉,在简单、朗朗上口的节奏与旋律里体会少年气息,所以朋克乐队一般是前一两张专辑最出彩。
接下来的几年绿日发了四张专辑,都是差不太多的风格。在《Warning》那张里,我觉得有首歌值得注意下,叫《Misery》,它的结构和之前那些朋克小调有很大不同,带上了很强的戏剧叙事感,特别适合当电影里某个情节的配乐。
比起狂躁情绪化的Sum 41,绿日的无论是旋律还是主唱Billie的唱腔,都更容易入耳一些,所以会更受欢迎。但直到2000年,他们也只能算一支比较成功的朋克乐队而已。

时间来到2004年,绿日在憋了三年多之后,拿出了一张牛逼哄哄的新专辑——《American Idiot》。
这张专辑全球狂销1300万张,获得七项格莱美提名,通过这张专辑,绿日真正成为世界级的明星乐团。
你说到底这张专辑有什么技术上的大突破么?我觉得也并没有,依然是吉他贝斯鼓这老三件儿,《American Idiot》的突破更多是在音乐的立意上。大众一般的印象朋克音乐主要是用来宣泄的,描写一些情绪与愤怒,但这张专辑开始讨论一些像反战之类更“深”的东西。
最明显的就是这首《Jesus Of Suburbia》,一般的朋克歌都是三分钟左右,但这首歌写了足足9分钟,分成了5个乐章。Billie可以说打造了一首朋克史诗,这已经几乎要超越朋克乐的范畴了。
如果要挑选一首我心目中绿日的TOP 1,那肯定就是这首。五个乐章各有色彩,同时在内核上又保持了统一,而且,而且它还动听!
这张专辑里可以说首首好听,当时在我的机器里循环了一个多月,再放一首最有名的,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这首歌是Billie写给过世父亲的,也是绿日传唱最广的一首歌,每当国庆长假来临之前,我总要听几遍。

时间又过去了5年,2009年,他们又出版了一张更具野心的作品《21st century breakdown》,上一张可以算朋克史诗,这张直接成朋克歌剧了。整张专辑体现出强烈的结构感,共分为三幕:“英雄与骗局”、“骗子与圣人”、“马蹄铁和手榴弹”。
一般来说,如果一张专辑围绕着统一的内核与思想,并且歌与歌之间有上下文联系,那就把它叫做概念专辑。
最有名的就是Beatles的《佩伯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和Pink Floyd的《迷墙》,这种创作手法是很高级的,需要很强的才华支撑,绿日用这张专辑证明自己拥有这种能力。

这种概念专辑最好的打开方式就是从第一首歌开始一气儿听下来,我这里不能每首都放,那就放两首我比较喜欢的吧。
这首
《Viva La Gloria》
比较特别,前半段是用钢琴带出来,朋克乐里钢琴可能是最少用到的乐器,所以听起来很别致,当然,后面还是要躁起来。

再就是我在一开始提到的《21 Guns》,上次唱爽了,下次要再去KTV飙一下,不唱郑智化的《大国民》了。
这首歌的主题还是反战,MTV也拍的不错,放一下:

我一直比较奇怪,主唱Billie Joe Armstrong是1972年生人,今年已经45岁,奔5的人了,但看起来依然像个小青年。看看下面这张照片,你会觉得中间那个是后面那俩叔的大侄子。
好,今儿就聊到这儿。我猜塞了这么多首朋克,你已经不怎么想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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