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并不是丽江最美的时候,但是春天的云很漂亮,那个云一朵朵,很顽皮的像小玩偶一样,蹦蹦蹦地一朵朵冒出来。我就喜欢坐在客栈的门槛上,看小玩偶一样的云朵,从门前的玉米地顶端一丛一丛地排列过去,还有一行行苍鹭‘呜呜呜呜’地从天空上飞过。”
昕姐坐在客栈门槛上,跟我形容丽江的春天时,眼神里,就像有撮火苗在跳。早几年我也来过丽江,但都是夏天来的,夏天是当地的雨季。丽江的雨季,云特别大的一朵,从蘸满湿气的雨云下走过,人的面容上都会敷上一层极薄的淡青。而雨后的天,往往湛蓝异常,衬得云格外白,人世也甚高远。

今天是小满,在丽江,住在白沙镇上,最喜喝他们本地一种叫“蝶泉”的牛奶,有奇异的枣香。如果起得够早,走到村口吃早饭,麻利能干的纳西族老板娘,会用一口小锅煮些鲜羊奶,五块钱一大碗,巴酽之极,喝完,上唇飞上一圈云朵白。白沙遍地都是花,尤其多野蔷薇,每家每户都有,一些客栈里,老板还用干蔷薇花插瓶。
因为工作缘故,上一次到丽江,是2014年秋天,云南的秋天令人难忘,毫无植被凋零的景象,通透的天光绵延至晚上九点。正是楸树开花时节,满城的楸树花如火如荼,远看有点儿像泡桐,但楸树着花繁多,色泽也更雅致,当地人捡楸木的花煮熟洗净,和鸡蛋同煮,便可成一锅香喷喷的楸花鸡蛋汤。
楸花
然后就是,走在丽江的每一条乡间小路上,夹道都有怒放的野蔷薇,田野里是金黄的向日葵,还有麦子成片成片,以及铺白了天光的芦苇,天也蓝得没法形容,让人分辨不出早晚,除了温度有些差别。
取景时顺道去文海骑马,文海马多,牦牛也多,当地养牦牛的牧民很热情,邀我们去家里吃饭,他家在玉龙雪山的半山腰,海拔3000多米,独门独栋的小院子,种满了一种叫玛咖的药材,玛咖在云南当地,是妇孺皆知的保健良药。那个牧民家里还养了一条人高的狼狗,冲我们拼命地喊叫。
他家房前屋后,我大概见到了平生记忆当中,开得最为轰轰烈烈的野蔷薇,过目难忘的那种热烈,野心勃勃的。那时明明已深秋,但高山之上,浓茂密集的野蔷薇竟仍开满所有农家的屋梁,村民们一律漫不经心,昂首阔步走在铺满蔷薇花瓣的路上。
很难想象啊,旷野生命给人的震撼,真是让人手颤足僵。使我不得不放下以往一看到蔷薇,就会萌生出的一整套坏心眼:譬如折它插瓶、腌制花糖、撕下花瓣泡澡、提炼香料等等。是吧,只有看到了它们真正的怒放,才知去占有它们,根本就是一种毫无天理的反常。

也是从见到那么茂密的一山野蔷薇开始,对一个地方的迷恋,才有了最好的注脚。烟火气十足的环境,有菜市场,有连绵的瓦屋,杂货铺挤着糕饼店,包头巾的妇女站在蔷薇花丛中和丈夫拌嘴,藤蔓丛生的天井边,坐着白发苍苍的老头,疯丫头骑着破旧自行车,在坑洼不平的巷道上飞奔,屁股能颠成八瓣,还有伸出墙头的李子树,结了累累叠叠的果,那样的日子,让人想赖进去住上一辈子呢。
要说这小半生也曾梦想无数,但最执着的那个,还是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花园,不是外婆的,也不是母亲的,是我的花园。满满当当种上种类繁多的蔷薇花;墙上爬满盈盈的蓝雪花或风车茉莉;或者还有一排高大的茶花树,最好要十八学士那一类,花开极盛;再有上几株白兰就更好,在春天里开满妖异零星的瘦长香花,然后,我住进去,扎实地过一种与草木相亲,用手一一指点,就能叫得出它们名字的庸常日子。

这世界上应该也没有比“蔷薇”更美的草木名字了吧?其实最开始它还没有这么美,《神农本草经》里,是把它写作“墙蘼”的,因其藤蔓柔靡,顺墙而生,故得名。后来,人们可能嫌“蘼”字不够柔丽,就改成了音近的“薇”字,据说是因为蔷薇叶片似薇,而后,为求工整美观,又把“墙”改成草字头,造出了“蔷”字,于是有了“蔷薇”,这么个风华绝代的好名字。
光名字美,当然不够,蔷薇的美,是既不闹事也不萎顿,既不过分艳丽也不盲目寡淡。无论高楼大厦,还是破旧泥瓦屋;无论康庄大道,还是尘扑扑的脏土路,它好像都能衬得上。作为中国最早引入园艺中的观赏植物,它的身份从最开始的篱笆,到花架到凉棚,到今天深植其身的美学意义,毋宁说也是一段完美的逆袭。
吾乡是冬季无严寒夏季无酷暑的亚热带,可能特别适合蔷薇科植物,因此每一个春末夏初时节,乡野哪哪都是蔷薇花,常见的野蔷薇(多花蔷薇)、粉团蔷薇、白玉堂蔷薇和七姐妹蔷薇。但都不像我在丽江看到的那样大株大蓬,而是一律小株小株,土妞儿似的,娇俏,但也还性感。
这可能也正是蔷薇科植物的强大之处吧?这个科里几乎没有弱者,花有玫瑰月季梅花棣棠石楠;水果有苹果梨桃木瓜,反正是花无一不漂亮,果无一不美味,都是清一色着锦烹油的好角色。该科最负盛名的花,玫瑰,还是蔷薇属的七个品种,月季花、巨花蔷薇、野蔷薇、麝香蔷薇、法国蔷薇、异味蔷薇和光叶蔷薇反复杂交而成。
说起“玫瑰”这俩字,最开始其实并不是花名,据说是指一种叫“锂云母”的宝石,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曾引用《异物志》里关于玫瑰的一段文字:“南天竺诸国出玫瑰,状如云母,色如紫金,重沓可开,析之则薄如蝉翼,积之乃如纱縠。”
到了唐朝以后,玫瑰才变成了花名,再后来,它开始周身都浸染上西方文化的气息,因为希腊神话里,司掌爱情的女神阿芙洛狄忒曾倾心于一位叫阿多尼斯的美男子,后来阿多尼斯在打猎中被野猪杀死,阿芙洛狄忒闻讯向他奔去。途中,她的皮肤被玫瑰刺扎伤,血流出落在玫瑰上,使原本白色的玫瑰花顷刻间变作红色,这也成了玫瑰象征爱情的由来。
这个季节,吾乡有一种常见的蔷薇属植物,金樱子。一种果子能酿酒的植物。其实古人原写作“金罂子”,“罂”,即大腹小口的瓶子也,这个器物形状很像它成熟之后的果实。可惜后世传抄过程中,误为“金樱子”,再积非成是,也就改不了了。
小时候,每年春深,爷爷都会上山,摘一些金樱子回家泡酒,我有时也跟着,因此就识得了它的花,很像白色的野蔷薇,不过花型要大得多。金樱子的果能生吃,我是南方的小孩,我们管金樱子叫“糖吉芽”或者“蜜糖罐”,而北方的孩子,大概是玩“木茹子”黄刺玫吧,就是可以将黄刺玫的果子摘下来,做手串。可见,故乡很多时候,昭示了我们一生的来路和去向。
金樱子

白色的蔷薇予我最深刻的印象,是很多年前一个春天,回乡爬山,那山顶坐有一古刹“栖霞寺”,推开盘根错节的蜘蛛网走进去,像是误闯了古代的私家花园,沧桑感能从石头缝里吱吱地冒出泡来,那是个香客稀少的庙,只有为数不多的青袍僧侣还在修行。人走在石板上,脚底板都凉沁沁的。
通向主殿的夹道上,那天正醒目地开着几树白蔷薇,素净、耀眼,是冰雪美人,苞片像双面绣般的齐整细密。虽然我后来才知,那就是传说中的白玉堂蔷薇,但当时只觉得无力,自己的认知系统里找不到一套合适的语词,去形容那种心疼和悸动。
但令人无力的,远不止捉襟见肘的语言,还有回不去的旧日时光。那个水田连绵、蔷薇疯长的少女时代,我曾在花树下温过书,打过盹,做过绮丽的梦,蔷薇花从不会整朵整朵砸在身上,而是一瓣一瓣地凋谢,仿佛还有留恋,并不够决绝。
真是永远留恋却永无抵达的黄金时代。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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