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反复,我国经济面临一定压力,2022年6月经济企稳回升,7月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但仍有小幅波动。在经济面临压力时,发挥财政积极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财政收入有哪些?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和相关政府财政年度报告对财政收入构成进行了梳理。
财政收入是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财政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和非税收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
结合《预算法》中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概念的说明,以上财政收入概念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概念基本一致。因此可认为财政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外,政府还可以支配运用其他收入,如《预算法》中所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目前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出让金(即政府卖地的收入,随着前些年房地产市场火爆,政府卖地收入大幅增加)、彩票公益金等。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即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等。该收入主要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其他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是指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可见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使用范围广泛不同,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这三类收入(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多有专项用途,不能随意支配。
随着近年来以国有土地出让金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加,以及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效率良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大幅增长,国家相关文件指出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因此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两类收入中会划出一定比例的收入放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
而由于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保障健全,社会保险保障支出较大,甚至大于社会保险收入,因此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仅没有富余以支持一般公共预算,反而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中拿出一部分钱来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综上,广义的财政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外,还可以包括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获得债务性收入(由于债券需要由后续的收入去偿还,因此发债收入相当于提前透支未来的收入),上级政府还会补助下级政府因而产生下级政府的收入(同样,本级政府也要上向级政府上解部分收入以及向自己的下级政府补偿,这两部分就构成本级财政的支出)。
因此更广义的财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发债收入和上级政府转移补助收入,但最核心的还是以税收收入为主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以2021年北京为例,根据《关于北京市2021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北京2021年市本级非全市)自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2.8亿元,总收入5710.40亿元;自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2.4亿元,总支出5710.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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