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客观”看待道德的另一种极其不同的方式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两位奠基人都是神童。边沁(Jeremy Bentham,公元1748~1832年)5岁就能认读拉丁语与希腊语.16岁毕业于牛津大学。穆勒(J.S.Mill,公元1806~1873年)3岁能说一口流利的希腊语,14岁就帮着父亲撰写有关经济学的文章。二者都是极端的实证主义者,他们认为知识必须源于感觉,而不仅仅产生自思想。他们也强烈支持民主.反对正统,反对君主制,反对帝国主义.这在18世纪晚期与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都是相当不明智的思想倾向。
边沁是个有些古怪的遁世者,他生性羞怯,每次来访人数多于一人他都会受不了。他在身边养了一些老鼠及一只宠物猪,还设计了一种可怕的极权主义监狱-圆形监狱,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因为狱中每个犯人一天24小时都在监视之下。边沁是个激进的无神论者,他认为,对于已过世的亲属,不该将其埋葬,而应制成标本放在家中,作为装饰品予以保存。
他死后,尸体在伦敦的大学学院一众亲友面前被解剖,他的骨骼现在仍保存在那儿,只是填塞了一些稻草并安置了一个石蜡制的脑袋。
法律与道德
边沁是一名律师,在法国大革命爆发的1789年撰写了内容短小精悍、节奏明快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一书. 他认为,英国的法律就像一团乱麻,这主要因为缺乏逻辑或科学基础。
边沁认为,所有这些对法律的阐释,实际上都是“夸张做作的废话”或“武断之言”-人们认为英国法律好只是因为大家都这么说而已。
边沁决心让法律和道德都“科学化”,他用的方法就是社会学与心理学用以使人类研究“科学化”的方法。
幸福计算法
和道德哲学家一样,边沁一开始也是先就人性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人类“受到苦与乐的支配。他是指,人类是快乐与痛苦的有机体,总是趋乐避苦。对边沁而言,只有当法律能给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限度的快乐,并最大限度免除痛苦,才能通过该项立法。
功利主义就是以这种方式发挥作用。
之后你就开始着手用边沁所谓的“造福计算法”进行“幸福计算”(问一问幸福强度有多少,持续时间会多久,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少,其中有无不快乐的一面等等)。你也要努力确保幸福能尽可能散播开来,以产生边沁所谓的“大众利益”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实例
比方说政府希望通过一项法律,使公用事业私有化。举水为例,公众投票表明观点与意见,核算出总数,随之立法也相应得以通过。
表示快乐与痛苦的单位
+H二可令我获得少许快乐。
+2H=可令我相当快乐。
+3H=可令我非常快乐。
+4H=可令我欣喜若狂。
   H=可令我些微不快。
-2H=可令我不太快乐。
-3H二可令我十分不快。
-4H=可令我极度不快以致产生自杀念头。
倘若投票结果是-3.5H百万个单位的不满意度,以及+5H百万个单位的满意度.那么水这项公用事业就可以私有化,且被认为是件“善事”。由于功利主义的民主性质.大多数人都可以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
结果而非动机
功利主义者并不看重动机,结果才是重要的。他们强调的是行为而非动因。边沁与穆勒提出,人的动机看不见也无法衡量,但行为产生的结果却不同,所以功利主义有时也被称为“结果主义”。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可以使幸福与苦难得以平衡,那么就可以允许功利主义“行为派“打破传统道德的准则。假如一名功利主义脑外科医生与一个不懂哲学的乞丐同在浸了水的木筏上,而该木筏又只撑得住一个人······
这位杀了人的医生保住了自己的生命与医术,可能会给更多人带来更多幸福.而那个乞丐将来却做不到这些。
边沁的门人穆勒(John Stuart Miu)是受到强迫才接受教育,这一直持续到他20岁,当时他几乎已精神崩溃。
穆勒是东印度公司的一名职员,最后成为议会下议院议员,他为争取妇女选举权而领导了一系列积极的运动。穆勒最著名的伦理学著作是《论自由》(On Liberty.1858年)与《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1863年)。
穆勒的思想
对于边沁的观点,穆勒并非全盘接受,他认为,功利主义可以为普通百姓与立法者形成一种道德体系。他对边沁平民化的观点表示担忧,更倾向于谈论“幸福”而非“快乐”。他认为.在文化及精神方面产生的理性的幸福,与粗俗的肉体感官快乐二者之间,如果优先考虑前者,就可以使功利主义道德少一些功利色彩。
准则派功利主义者
穆勒还认为,大多数普通人应坚持遵守传统道德准则,而不该时刻“算计”他们应当做什么。也许这种观念使穆勒成为一个准则派功利主义者-他们认为.德行仍应是对道德准则的遵守,即使这些准则是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之上(你只要遵守那些经验表明可给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的准则)。一些哲学家也相信,德行就是大家始终去遵守一些准则。
勒的多元论
穆勒在其《论自由》一文中表现出对“多数人的专制”的担忧。他是个伟大的多元论者,认为健康的社会应能容纳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个人与生活方式,就算像新时代的旅行者那样的奇人,也应被给予一定的空间。只要不干扰他人的自由,就可以想他们所想.为他们所为。
功利主义体系中,大多数人大量轻微程度的幸福要比旅行者很少量却极度的痛苦重要。
功利主义可能无法保证个人或少数人的权益。
什么是幸福
哲学家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生于1929年)请我们设想一种“享乐机器”,它可以瞬间产生不会令人上瘾的快乐,人们在闲暇时间可以享用。大多数功利主义者不会觉得这种人造幸福有何不妥,然而事实上,这种幸福观念似乎的确存在一些不合适的地方。
对功利主义者来说,幸福往往以“公共利益”的形式存在.如图书馆、医院、学校.良好的排水系统等。我们可能无法衡量个人主观的幸福,但也许公用事业及它们给人们带来幸福是能够予以衡量的,至少功利主义者向人们介绍了一种激进的观念,即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为最大多数人带来幸福。
这真的科学吗
忽视人们动机的道德哲学似乎不太合理,我们总是认为德行包括思想端正,行为得当,而一些使你“不时”打破传统道德准则的道德哲学,有时着实令人感到相当不安。你会愿意与一个功利主义者共乘一只木筏吗?
此外,功利主义真的可以使伦理学“科学化”吗?穆勒企图通过一种语义技巧,使这种科学化得以实现-这种方法宣称“善”的概念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然而大多数人渴望的也并非总是善的。
对此穆勒有一番公有社会的观点。
有一个人认为他能够令人信服地使他人从善,他就是康德(Immanuel K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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