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这个专栏,笔者希望通过身边改编的故事来普及法律知识,增加读者的法律意识,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特别声明】这专栏并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涉及客户隐私、不进行法律问题的解答,也不保证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圣诞节前参加一个聚会,遇到几位从事公司上市和公司合并业务的律师同事,谈笑间大家互相问候,聊起这一年的大事件,大变化。一位合伙人说, 他没任何变化,但是好像每一次公司收购案后,就看到客户换了新车新房,加入了新的俱乐部,甚至换了新的太太,“因为现在他们离得起婚了。”
“我们离不起婚,所以也不会离婚。” 说完, 他哈哈大笑起来。
另一位同事,她现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去曾经是家庭法(Family Law) 的律师,这是专门为客户打离婚的律师。她手里拿着一杯红酒,轻轻地在玻璃杯里转动着里面的液体,抬起头微笑地说:“你知道多少客户来咨询离婚,但是你跟他/她解释了离婚的代价和费用,诸如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要支付配偶多少年,每月多少生活费, 很多客户一听这就吓着了,再也不提离婚的事了。”  
曾经听一位离婚律师说过,在美国大多数客户是因为经济原因而离婚,也有很多人因为经济原因而不离婚(因为离不起婚)
我无从知晓,有多少夫妻在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曾经闪过几次离婚的念头?应该有很多很多吧!
也许不难查到离婚率,但是我们无从知晓,有多少夫妻曾经做过某种“离婚”的准备和打算。在美国看到、听到周围很多离婚的恐怖案例,它告诉我们离婚的代价比你想象的要高得多。
“你离得起婚吗?”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G的故事。
G 是一位漂亮的犹太女律师,出身于一个富有而有教养的犹太家庭。她的先生 K 是个大公司的销售经理,他们有过一段暂短而浪漫的恋爱史。结婚后生养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居住在旧金山湾区一个漂亮的的小城,依山傍水,拥有一幢花园式的大房子。G 在十年间把这幢房子建成了她想要的花园,四季飘香的各种花草植物,喷泉,茶亭,地灯。重新装修了厨房与大客厅,每个房间都是精心设计的,各种家俱都是定制的。
G 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脑神经科专家医生(常在重大案件中被法院请去当医学专家出庭作证),为了让孙子女学习犹太文化,爷爷每年支付八万美金送两个孩子上犹太人办的私立小学。应该说他们过着常人眼里幸福的生活。
结婚十几年后的某年某月某日,G 所在的公司大裁员,她失去了工作,一度精神忧郁,夫妻俩时常为了孩子,家务及经济问题而吵架。半年后先生提出离婚,G 不愿离。她的理由是:“我们现在离不起婚。如果你不愿跟我过,在外面找女朋友,我将不过问。” 
先生K离婚心切,找了一位很有攻击性(aggressive)的离婚律师,开始了他们两个人都意想不到的漫长而昂贵的离婚诉讼。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在美国协议离婚的程序也是很简单的,只要双方对孩子,财产没有纠纷,能达成共同协议,然后分居半年,一年,法院一般都不会过问协议离婚,只是履行一个形式签发离婚书罢了。
但是如果一方要离,另一方不愿离,而且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配偶赡养费,财产分割有争议,要通过法院、律师来打离婚,那么你要小心了,那可以是一场你难以想象的恶梦。在美国最终没有离不了的婚,但是你要知道它的成本有多高它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
K 先生单方提出离婚诉求,他没有想过各种结局,也没有想过对方的立场,一心掉进自己设计的未来中。他的律师也毫不犹豫地为自己的客户争取100% 的利益。
从离婚开始,G 和K 都希望对方搬出去,自己留下跟孩子过,他们都要两个孩子完全的督护权(custody)。无论亲友如何劝说,怎么调解,都不能达成协议,因为他们要的是一样的:即孩子和房子。他们谁都不愿放弃这两样他们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
当时两个孩子一个在上小学,另一个刚上初中。“幼儿从母”是各个国家婚姻法的原则,但是G 的先生为了争两个孩子的督护权和他们的大毫宅,还有爷爷每年支付孩子上私校的8万美金的学费,在律师的帮助下提出一个理论,即 G精神不稳定,不适合带孩子。他要孩子100% 的督护权, 并且为了孩子稳定的生活,他要跟孩子一起住这幢房子,离学校、公园,还有他上班的公司都很近。
G 抗议:我绝对不会放弃孩子和房子,如果法院把孩子和房了判给她先生,她就死在家门口。
住在一个屋檐下打离婚, 每天家里都是“硝烟弥漫”,甚至要开始“动武”了,实在是无法过日子了。G 的律师考虑到孩子及她的安全,建议她先搬出家,也可以让法院/法官看到她理性大度的一面。
于是G在附近租了二室一厅的公寓,每月好几千房租,开始了“单身”生活,开始独自支付额外的房租、生活费用,那时她没有工作。她开始看心理医生。
K 先生除了孩子和家里基本的生活开支外,也没有额外的费用来承担G的生活费用,G 精神状况,身体状况,也很难回去当律师。她只能用存的钱来支付律师费及自己的生活费,希望一切尽快结束,可以尽快搬回家。
因为K 先生提出太太不适合带孩子,要剥夺妈妈的督护权,法院就要对G的精神状况、身体状况做一糸列的鉴定。这个过程是非常痛苦和蒙受羞辱的。每次G见孩子,法院要通过指定人观察妈妈与孩子之间的交往细节,并记录全部过程,以便为法院提供G是否适合带孩子的依据。
在争夺孩子督护权时,G 提出平时两个孩子大多是她照料的,而且两个孩子在犹太人的私校上学,她出身于犹太家庭,懂希希伯来语,她更适合带两个孩子,可以更好地帮助孩子的生活和成长(K不是犹太人)。法院没有理会,也不会轻易否定先生的诉求。暂时还是按照一人一半督护权处理。两个孩子一周跟爸爸过,另一周跟妈妈过。
G 为了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尽可能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带这两个孩子。她把租下的公寓装饰了一番,购买了额外的小床、家俱、玩俱,在饮食上也尽量保证孩子的营养和健康。一个家现在变成了两个家,两份开支;过去两份不错的工资,现在只有一份收入,而且K 不会支付G任何费用,因为她结婚前有几十万美金的婚前财产可以支付自己的费用。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除了房子,汽车,一些收藏品,及自己的退休帐户外,并没有很多存款,这往往是工薪阶层的生活状态。
二、三万美金首付的律师费押金很快用完了,每个月的律师费用从几千到上万美金,夫妻俩各自支付自己的律师。看着每个月格外的生活费用,G 觉得她的律师不应该让她搬出家,应该让K 搬出去,于是生气,换了一个律师。
第二任律师又从头开始熟悉情况,律师靠工作的时间收费,分分秒秒都是钱。一个电话,一个邮件,一次见面,阅读文件,查看案例,书写或回答法律文件,所有的时间都是钱的消耗。时间就是金钱,当你面对法律诉讼时,你会在短时间内真正领略这句话的意义。
K 也因为原来的大牌律师太贵了,换了一个年轻律师,原来的律师每小时收费四百多,新律师每小时二百多。这位律师跟K 见面了解案情,告诉K 要证明母亲精神有问题,不适合带孩子是很难的,问G有没有虐待孩子行为,诸如打孩子是身体虐待;骂孩子是精神虐待。K 脑洞大开。
一周后的鬼节是个周末,那天轮到 G 送孩子回家,回到K 的住处。两个孩子要妈妈带他们一起去附近一个小朋友家 Trick-or-treat, 孩子还要找去年的装饰衣物,夫妻俩在大门口争吵起来,据说发生了肢体冲突, 包括推了孩子。K 马上给警察打电话。第二天 G 被控告为虐待儿童,当天失去了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G 义愤填膺,马上找到当地很好(很贵)的刑事律师辩护,同时反告先生精神虐待。
从离婚案打到了刑事案,两边又各雇了一位刑亊律师。法院看到他们背后的离婚案,经过半年的时间,宣判两人无罪,但他们每人又多花了好几万美金的律师费。每一个诉求,每一个法律程序都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取证和开庭审理的过程,当事人没有律师是非常难以应付的,一方面是你不了解法律(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容易给自己造成被动,而给对方抓住把柄);另一方面出于精神压力,也没有诉讼经验,很难为自己进行有效的辩护。
一位离婚律师说,在离婚案件中往往双方都无法理性,无法商量任何事情,有时完全是为了“恨”对方,要出口气,竭尽所能地与对方作战,争孩子,争财产,争抚养费。
尽管法律上对孩子的抚养费,配偶的赡养费(高收入的一方要付给低收入或无收入的配偶,根据收入和结婚时间的长短提供一定的赡养费),都有规定和标准,但是当事人可能用各种形式提出各种要求,法院都将按其程序,一次又一次开庭审理。这个过程可以是漫长的。
年的时间,额外的生活费用,律师费,消耗了G 所有的现金储蓄,她开始卖收藏品,股票,包括手中持有的一家公司的上市股,因股票挣的钱又支付了很多税。她花费了近三十万美金的律师费,交了十几万美金的税。这时她已经雇不起律师了,开始自己出庭应付,但是需要时还要找专门的律师回复法院的诉状文书,不是专业律师连格式都不知怎么写。
他们的离婚案,打了两年半,法院判决了离婚,他们拿到了离婚证,但是对孩子、房子、财产处理仍然没有协议。离婚后又折腾了两年的时间,最后法院判决财产一人一半,夫妻俩各有50%的监护权。这时他们只能靠银行借钱(Home equity Line) 支付生活费和最后的律师费。
当律师同事再次见到G 时,她已经判若两人,开始领政府的“救济金”了,在她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到过去那种优雅自信的形象。据说K 打官司过程中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无法安心工作,销售业绩一路下滑,后来也丢失了工作。
最后是G 的父亲,那位退休的犹太医生,出钱保住了他们的房子,让G 重新搬进去住,把多余的房间出租出去维持开支,她在附近的咖啡厅找了一份工作。K 搬出了家,他也没有能力支付所有的费用了,只好交枪投降,无法继续恋战。
这一场历时四年半的离婚大战,让他们几乎失去了一切,包括健康。两个人争夺孩子、财产,最后法院还是判决一人一半。想一想,如果当初他们能够达成这样的协定,该省去多少力气!可是人在气头上离婚,又怎么可能理性?怎么可能服输?谁都想赢!
G 说,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后悔,有时间的话,希望写一本离婚的故事。她要告诉人们,在两个人相爱时,我们把自己最善、最美的人性呈现给了对方;而在离婚时,她看到了人性最恶、最丑的一面。为此,她付出了一切,年近五十,回到零点,从头开始。
G 的故事虽然是独特的个案,但是它提醒大家,如果你想要离婚,先想一想,你离得起婚吗?如果决定离或者不离,再想一想,这日子要怎么过下去!最好,别后悔!
但愿人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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