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难得君。
昨天写了“强闯民宅,当着“软肋”的面入户打人,谁给的胆量?(可点击回顾),今天是周末,忍不住还要说几句。
事发三天了,当地没有任何新的进展通报。

昨天没上视频,今天把视频补上。
三天时间,整个舆论炸裂,几乎是一边倒的状况,而且关于这位嚣张跋扈的廖主任,不少网友扒出了他以前就劣迹斑斑。被实名举报收受贿赂,长期占人车位,百般刁难群众,这些情况究竟是否属实,当地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要说这些舆论,当地有关部门完全没看见,我觉得这不太可能。
昨天,我在文章里写到,无论是从一个普通民众的角度,还是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都可以看出,居民在微信群里提个建议,暂且不论建议是否合理,这都没犯任何错误,也没违反任何法律。就因为居民提了意见,廖主任就带人强闯民宅打人,这肯定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不是一个简单的违纪调查和停职就能糊弄过关的。
站在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角度看,最初有关部门的处理是不恰当的,没有显示出当地应该具有的基本常识和水平。
可为何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呢?
个人以为,在处理这个事件时,当地有关部门是这样思考的:如果依法进行刑拘,会伤了所有基层具体办事人员的心,毕竟所有的政令要落到实处,靠的就是这帮最基层的人员,在工作中,为了达到目标效果,他们工作难免会简单粗暴,伤害民众。但如果伤害到基层的积极性,那以后的工作他们都摆烂,影响的就是自己的政绩。
所以,权衡再三,“护犊子”心切,就低调处理。
大概率这几天,他们也没闲着,一方面肯定要做被打者及其家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取得谅解,让他们理解基层干部工作的难度,理解基层干部为了民众健康的一片苦心。
另一方面,也在想办法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缩小舆论的影响,把这事糊弄过去。
如果在这个时候,再把廖主任刑拘,开除公职,这相当于打了自己的脸,公开承认自己最初的处理是不恰当的,错误的。
认错,很多时候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大多数情况下,宁愿一条道走到黑,死扛到底。
但是,这件事的可怕之处在什么地方呢?
一、提意见就被扣帽子。
一旦你给具体的工作人员提了意见,对方就说他“代表Z府”,然后就给你扣上“发表反Z府言论”的大帽子。按照这个大帽子,打人算轻的了,抓起来坐牢都绰绰有余。
那么每一个民众在生活中,岂不是只能逆来顺受,丝毫不敢发表任何意见?
二、丧失最后的安全之地。
家是每一个公民最后的安全庇护所,《宪法》明确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仅仅因为提了几句意见,基层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搜查证、传唤证或者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带人强闯民宅,殴打公民,那么请问《宪法》保障的公民权益是如何体现的呢?
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只要是公职身份,就可以罔顾法律,任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假设没有监控视频,是不是这起恶劣的事件,连证据都无法保留?
那么普天之下,如果连家这个最后的庇护所都失去了安全保障,那么我们每一个还有安全感吗?
三、廖主任们越来越多越来越狂。
廖主任这样的角色,从来就不是一个特例。
在这三年中,我们在视频和新闻里,看到了太多这种嚣张跋扈,视民众为草芥的基层工作人员,但是有几个人被严肃处理了呢?
无论你是谁,头上都有一个廖主任。
当一些不好的行为和习惯出现在环境中时,由于没有人进行管理被放任存在,就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让这种现象变本加厉。这就是犯罪学上的破窗效应
当被曝光的这些廖主任们没有受到严厉的惩处,没有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时,天下千千万万的廖主任就会群起仿效
最后,我想说:
包庇纵容廖主任们,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公正威严和执法部门的声誉,还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一个地方的社会诚信和社会良知。这与依法治国理念背道而驰、格格不入。
是人都会犯错,这并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对错误的态度。是查明真相、有错必究,还是轻描淡写、欲盖弥彰?是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还是我行我素、重蹈覆辙?这对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是一种考验。
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是党最重要的两大执政理念。依法治国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同样是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一道考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只有直面问题、主动作为,才能取信于民、赢得民心;罔顾民意、有错不改,甚至错上加错的思维和做法必须坚决唾弃!
大家好,我是难得君,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大叔,985硕士,曾任企业高管,大学教师。为防走散,关注微博@我是难得君。我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开播了视频,搜索“难得君”就能找到我。
最后,继续卖酒维生,推荐我喝了十年的好酒,点击 好酒难得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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