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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的AB2147号法案,即《自由行走法》(The Freedom To Walk Act)即将从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案规定,只要在安全的情况下,即使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穿越马路也不违法,执法人员不得因此而开具罚单。
执法人员只有在合理判断后,认为行人在穿越马路时存在被机动车辆撞到的危险时,才可阻止其穿越马路并予以处罚。新法生效标志着在加州实施了近百年的“严禁行人随意穿越马路”(Jaywalking Law)法规失效。
可以预见,今后加州的驾车人开车须更加谨慎,避免撞到随意穿越马路的行人。但是新法实施后,是否会出现更多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以及“撞车逃逸”的案件,尚无法预测。
撰写这一法案的加州华裔众议员丁右立(Phil Ting)在解释起草这一法案的动机时说,执法人员将大量罚单开给了某些族裔,以及那些付不起罚单的人。他说,以往执法人员还往往以处罚随意横穿马路的人为借口,叫停或骚扰行人,而这些行为的受害人往往是有色人种。他甚至还举出了3个因为执法人员为给随意穿越马路的人开罚单而导致警民间冲突的实例,在这些案例中,有人丧命,有人受了重伤,而在这些冲突中,警察针对的当事人均是非裔。
丁右立的这种解释实在牵强。若上述执法人员是秉公执法的话,那一定是有人违法在先,为此应该受罚,无论是什么族裔,而不应为此就推翻一项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安全的法律。起草任何一项法案的动机不应是为了某个族裔的利益,而牺牲加州民众的整体利益。他起草这一法案的真正动机是什么让人存疑。
再有,丁右立所说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骚扰行人的行为,以及发生过警民间冲突甚至闹出人命的案例,是否是因为警察队伍中存在着腐败现象,或是因为一些警员执法经验不足或缺乏训练,都是值得质疑的。但不应因为出了这些问题就干脆不去约束那些随意穿越马路的行人。丁右立不去立法解决警察队伍中的问题,而是立法推翻既有的交通法规大有因噎废食之嫌。
为了这一法案,丁右立还调阅了洛杉矶市警局2010年至2020年针对行人随意穿越马路开出罚单的记录。这10年的罚单记录显示,有31.5%的罚单是开给非裔行人的,而实际上洛杉矶的非裔人口仅占该市总人口的约9%。而其它主要族裔,如欧裔、西语裔与亚裔行人因随意过马路而被开罚单的记录则相对较低。但丁右立在使用这些罚单记录数据时也许要更多地关注一下警方开出罚单的地点,非裔人口多聚居在洛杉矶南部,那里是洛杉矶市区基础建设最差的区域,民众长期抱怨街道过长,而斑马线或信号标志相对较少,许多行人不得已要冒险穿越马路。而这实际上属于交通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丁右立应立法解决交通基建问题,而拿这样的问题来推翻既有的交通法规是不合逻辑的。
一些新移民聚居区往往也是执法人员因民众随意过马路而开出罚单较多的地方,如华人聚居的蒙特利公园市。该市一些华裔居民把自己随意过马路曾遭警察开罚单的经历当作“新闻”在亲友间传播者大有人在,因为他们的祖(籍)国没有类似的法律。如何教导新移民遵守加州的法律法规,应是丁右立这些立法者的职责所在,遗憾的是,他的新法只能让更多新移民置身交通事故的风险之中。
AB2147号法案这类涉及加州居民交通安全的重要法案,理应由加州全体选民投票公决才妥当,而由个别立法人员提案,交由州参众议会表决通过的程序太过简单,容易出现偏颇。自然,一个提案要交由加州全体选民票决通过,门槛会提高许多,仅是否能将提案列入选票,就要先争取到数十万个选民的联署——丁右立自然比普通民众更清楚加州的立法程序。
本文为美国侨报记者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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